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两间门市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10年4月2日起到2011年4月2日为止,租金为人民币15000元并且在此期满后甲方即将以上门市连同东侧相邻的门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四年,从2012年4月3日起到2015年4月3日为止。首年租金为人民币24000元/年,以后每年租金增加人民币2000
租地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中人说合,甲方愿将园中园养殖厂墙西一块地租给乙方使用,四至: 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使用期限30年,租金每年10月份一次付清。 一、甲方权利和业务 在土地承包期限内不得变卖、转租,如四邻发生矛盾,甲方负责调解。如乙方愿一次性购买或长期租赁,
我想咨询没有签字的保险合同,是否生效,这份合同已经存在三四年了,一直没有签字,可是保险公司每年都从我账户里划钱出去,这属于什么行为?
王三单位于2008年开始以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单位成立基建办公室,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的形式、职工若干次分期付款建设职工宿舍。建设初期单位明确要求不得转让该在建宿舍,只能用本单位职工名义购买。王三今年三月份突然死亡,其妻方得知王三在去年就将此房以签定转让协议书的形式将此房转让给第三方(是否给钱或资金去
加盟期到后,因合同未结的问题而继续使用甲方的商标,是否侵权?
我加盟了“k”品牌,合同已于去年到期,但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甲方应结清乙方账户的余款,退还保证金,并查收督促乙方交回甲方的商标及其印制的宣传品。但甲方至今为履行。而我又不敢擅自拆除和销毁有甲方专有权的商标招牌和宣传品,但我经营所使用的材料和单据均已使用自己的商标了。请问:这样对甲方构成侵权吗?
我在6个月前租了与朋友{2}一起租了一套3室房屋,3人各住一间。但当时签合同是署名只有我一个人。中间因为我的个人问题,我已经退出。 合同的大致内容是:租期一年,交3压1,如要退房或房主主动终止合同需提前一月通知。 请问,我现在的租期没满一年,现要退房的话,提前一月通知房主,要求房主退押金是否合理。
您好!我在超市签了租场地一年的合同还未到期,但由于超市要装修调整位置。使我停止营业两个月。还要求我重新签一份比之前那份合同上的租金,入场费都高很多的合同。现在新合同也签了,那之前的合同还有效吗。停止营业的时间能否要求得到补偿或赔偿
您好!我在超市签了租场地一年的合同还未到期,但由于超市要装修调整位置。使我停止营业两个月。还要求我重新签一份比之前那份合同上的租金,入场费都高很多的合同。现在新合同也签了,那之前的合同还有效吗。停止营业的时间能否要求得到补偿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