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叔子撞到人后,因小叔子的单位不配合一起解决(上班送货撞到的人)事情过去了三个月,对方拿出了一张伤残鉴定书,说按法律要4万其他费用3万。有人说她的伤残鉴定是找了人,拉了关系,把级别写高了。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要求再次鉴定。还有伤者要求和解,那样的话我还要出伤残鉴定相对映的4万吗。如果按法律的话,伤残鉴定相对映4万以外的费用我们还要出吗。
您好!尊敬的律师!向您问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我老爸借了别人的钱!之后几年三三两两还得差不多了!但欠条没还我们,对方并且上诉法庭,法庭人员过老带走我爸,还关了1天,我要告他们,请问我该怎么办?
拆迁的条件不合理!如何既不触犯法律!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好!我是唐山市丰南区得!!我们这里正准备拆迁!!本来是好事!!可是补偿条件下来以后大家都傻眼了!!大家都以为会和年头南湖拆迁那十几个庄的补偿一样!都是一个市的吗?可是差的太多了!!房子也评估!就给按正房700一平米补偿!租房钱正房每平米25!!别的也不评估!!这也太不合理了!还说反复做工作不签字的!!要
我因与前男友要分手,被摔成右小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派出所鉴定轻伤合不合理。 后因对方要调解,达成协议,所以申请取消处罚,结果对方不履行协议,我有要求派出所处理,派出所拒绝处理,理由是:我提出申请取消处罚,请问是否派出所拒绝合理。
我是原告,是本村村长。在5月份由于旱情严重,最后经过开会,决定放本村以前建立的吃水池里的水进行灌溉秧苗。可是本村有一户村民在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在里面养鱼,在去放水的时候阻止不让放水进行灌溉!并且在我去的时候,本户村民的大儿子将我打伤住院,出院后经过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可是在7月20日法院审
交通事故拖延达7年之久,受害方得到赔偿却还不肯了结,伤残鉴定了3次,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这种说法?
事故发生在2004年9月,我们家作为肇事方已经做出应有的赔偿,但是对方依旧不满意,我们能怀疑对方是想乘机敲诈吗?最让人想不通的是伤残鉴定可以这样儿戏?!验了三次,想验就验?那不是就没有标准性了吗?如果,对方自己在养伤期间又受伤了哪是否也要我们家负责到底?那像这种案子要怎样才能了结?只要他们一直上诉我们就
我受伤住院五年了,属于面部重度毁容。在我出事以后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上报工伤;当时我也不懂法律也就没有报。今年单位想和我解决这个事;想走仲裁。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走仲裁还是与单位协商?哪个对我有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