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1号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年,后家中事宜,想辞职,9月1号写的辞职报告,公司一直在推脱,我与同事做了交接,可公司说不准私自交接,交接的不算。10号放中秋节,我9号自动离职。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15天。但上个月工资应在20号发放,可至今一直没发。而且前两个月压了800块钱也没法,连我正规报销单也没报销。我有无权利拿回我上月工资及扣押、报销费用?
这个月13号因为有事没向厂里请假现在过了10来天了属于自离行为,请问上月和这个月13号以前的工资能拿的到吗
学校应该是在2010年2月8号放假的,也就是农历的腊月25那天,可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我于2月4日下午就没有再上班,而且只是男朋友去学校帮我交了工作证,我自此也没有跟学校联系。今天也就是2010年的2月25日,我去学校经理的言外之意是不给发拖欠的上月工资了,因为我是自动离职,打电话给负责人也说不会给我发了。 后
3月份做完,4月做到22号,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他说不会发放上月工资,连4月的也没有,他说要做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为什么要做到3个月才可以辞职??
我是一个暑假工,在工厂签了合同,是从六月十五做到八月二十五的,在厂的总装车间的,1600一个月,早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到六点半(非加班),如果加班就一点到五点半,六点半到九点半,没有加班费。但是,到七月十五的时候,却把我调到注塑车间,工作时间变为十二小时,并且要上夜班,到八月一号的时候,我受不了这么辛苦的夜班就
我上班12天后发现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天天要加班,而且工资还没他们跟我说的工资多,一个月快12小时才1000元多点,所以今天辞职不干了,他们工资一分钱也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1年2月22日在余姚富达电子上班,后期担任车间组长!因有事辞职,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我于8月27日辞职,9月27日到期!但是因有事,我与9月15日请假就没去上班了,还有12天才到辞职期限!公司说算自离没工资,我想问问,辞职但是未到期限走了算自离,不予结算工资合理吗?应该有工资么?
我是在8月5号进公司报到的,八月六号才开始上班,然后到九月十号向公司提出辞职以后就没去了,今天问了下公司的总经理,我上个月的工资什么时候能拿到,他说自动离职是没工资的!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都没有提到这点啊,这是什么行为呢?
我于8月31日向公司申请辞职,公司口头应承一个月后可以离职,9月6月,我向公司请了15天得婚假,婚假到期后,我没有再去公司上班,公司规定我这样是属于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请问我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另:我公司8月份的工资野没有发放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