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18号起诉离婚的,在还没开庭期间对方把属于我们共同所有的房子,去挂失了 并且把房照补回来了,还改为他个人所有。我现在很无助,请问种情况我改怎么办?
在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欲撤诉,改为居住地可以不? 一开始没有居住一年证明,所以去了被告户籍地,外省的一个县法院立案起诉 刚刚不到一周 现在知道可以开出居住一年证明了,想要在对方户籍地法院撤诉,改为深圳法院起诉,可以不? 撤诉后不需要等半年吧?两个不同的法院
我于2010年7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在2010年8月二次起诉,现在15天答辩期已过了,法院不开庭,被告不到场,我该怎么办?
之前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对方名下银行卡里有好几十万未分割,我当时以为那张卡里没钱,他也没提家里还有这笔钱,现在我想起诉要求分割,同时申请法院取证,想问法院取证会通知他吗?我怕他知道了会转移这笔钱,该不好执行了,我想如果能不惊动他的情况下取证了,然后钱还在卡里,就申请诉讼保全,或者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在
我和前夫离婚一年多了,当时因为他有外遇就协议离婚,办理时在我户口所在地办的(我在渭南他在西安),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离婚后他们就结婚了,孩子的户口和我在一起,当时他也没有要求迁走。半年后男方已各种理由向我索要两万元,中途并没有和我联系,在上学期间还把孩子扔到我母亲楼下,考虑到孩子是他们抚养希望
我老公2011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8月4日我接到的传票,8月25日开庭,这期间他和我发生过性生活,而且还让我怀孕了,结果法院没有判离婚,我和他说了我怀孕了而且没有生活费,他说不给生活费也不管你想怎样就怎样,那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