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三十条的不解之处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既然拍卖成交后,拍卖已经结束,为什么还会出现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呢?还有,请问这些情形包括有哪些呢?
为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中第七条内容有两个不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中第七条"....只返还本金"是何时修改为"....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
福永街道万福人家楼房,天兆置业公司以保租10年的形式卖房(铺),但天兆收到租金不给业主,所以,各业主将天兆告到宝安法院,宝安法院判定天兆置业要退还所欠租金给业主,但天兆置业公司故意上诉拖延时间,等了一年多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维持宝安法院原判,到今天止又过快6个月了,还没有结果,请问该如何?谢谢!
我能过公开拍卖竞得法院委托拍卖的一宗土地,法院下达裁定后,我们已过户,但原被执行人认为法在拍过程中不合法,要求复议,请问对我下达的裁定能否复议,因为我是以合法程序通过司法取得的第三人。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我是被告,我成包了原告民房住宅的建设(清包工),原告的部份房屋漏水了,法院判决我给原告修房屋漏水的费用,原告的房屋即没有图纸,也没有监理,问我该给原告修房屋漏水的费用吗?
执行中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三次拍卖流拍后进行变卖都失败,法院将按什么价格给起诉方
执行中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三次拍卖流拍后进行变卖都失败,法院将按什么价格给起诉方
请问一下:法院去执行民事调解书上的被告的财产,被执行人欠款25万元,应该付法院多少执行费用? 是怎么计算的·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