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资本运作是不是变相传销,我过现有的法律是否有关于此方面的文件,遇到被人宣传应该怎么办?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
我有一朋友是做连锁经营的,我想问下他所从事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纯资本运作是传销吗?如果是,他本用的都是银行汇款,实名登记,连所用的手机号也是集团网和个人实名登记,住的地方是小区,大出大进的,而且进出时间非常固定。这么明显的现象怎么就没人管呢? 而且我还听所报警也没人管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