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低价处理其婚前的股份(还包括房产、车辆等其他可增值的财产),其婚前的股份价值100万,婚后已增值至150万,其要以120万出售或赠与他人。夫妻另一方是否可以反对其处置(法律依据)?如何维护其权利(法律依据)?
我们夫妻俩住有一套房,想在儿子结婚前把房子公证給儿子,暂不过户。不知道能不能算儿子的婚前财产?怎么样才能是婚前财产?麻烦律师为我解答,谢谢! 谢谢你们的回答,辛苦了。 不过我还是没有明白,我只是想在他结婚前给他公证为他的婚前财产,还不想现在就把房子給他,只公证不过户是不是不可以阿? 他名下已
感谢给予解答。请仔细详阅! 请问婚姻登记,婚前财产公证具体事项应该怎么办理?【哪个机关部门】 年底准备登记,我想买房子,如果我在婚前买的房子落在自己的户头,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我个人财产呢?【还有个人金钱财物】 如有离婚之日,婚姻存在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是否有具体法律
我和老婆结婚时只有一栋民房,并且做了财产公证是在我的名下,现在政府要搬迁,我的老房子按照政策折合为133平方,我现在要了一个119平方的楼房,并且政府还要找钱给我们, 我想问的是:搬迁后的楼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谢谢!
我在2003年与我的前妻结婚,2009年与前妻离婚,期间居住在单位分给我的福利房内。在结婚前的1999年间,我将这间上述我与前妻居住的房子即我自住的单位福利房付款购买为我的私房,但直到我与前妻结婚后的2003年,该房子的房产证才办到我手中,写的我一人名字。 2009年我与前妻离婚时所签的离婚协议中并未对这间房产作特别约
婚前购买按揭房,在耍朋友时个人向女方家庭借了三万元用于购房,且个人出据了借条,结婚一年离婚,离婚后共同生活了两年半,所有债务及按揭款均由一方履行,另一方未履行任何债务,而离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努力把家庭重新建立好,但在此期间一方感情不忠,导致目前彻底分开,请问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
98年单位集资建房,我交了13000元,单据上开的是购买房屋使用权 后来99年我结婚正好也赶上房改,我和妻子工龄加起来又交了4000买下该房。现在离婚双方都想要所有权,怎么确定?
2007年自己购得单元房,房款一次性付清,但是房屋属于期房,在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如果发生婚变,这个房屋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