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向我借款5万元,约定2分息,一年归还,现已到期且过了3个月,请问到期后的利率怎么算?法院支持什么利率?o(∩_∩)o谢谢
借款到期迟迟不还,并不接电话,该怎么办?借条上还款期限是2008年8月17日,诉讼期限怎么算?诉讼很麻烦吧
去年五月朋友向我借三万元,借条未注明借款日期,只写四个月还,到期不还怎么办 也没有落款时间,只写四个月后(应该2008年9月)还,但她一拖再拖,又许诺2009年8月还,我担心到时她还会拖,我感觉都是朋友,不想到诉讼那一步,那样就不能再作朋友了。她和朋友在深圳一块开了一个公司,现在她有没有偿还能力也不知道,谢谢
09年六月区法院一名审判长孙某为他一位女性朋友陈某担保在我处借款六万元,当时签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陈某写下欠条,口头约定月息3.8,合同上没有注明利息,自九月至今未付利息也未还本金,陈某彻底失踪,失踪前说钱款是担保人孙某用的,屡次催款,孙某都说是在想办法,几天几天的拖,拖到至今,现在孙某单位由于他为他
虽然是找个贷款公司,解燃眉之急,但当时签欠条时是与个人签的,注明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后口头约定如果到期还不了本金,至少续25%的利息,就是高额利息,这些都没有文字写明,续过一个月利息后,到第二个月又要续利息,越滚越多,现在有什么办法吗?可以只还欠条上注明的金额吗?而且续的利息是从银行转账到对方账户,也
各位律师可否给我解决心头之痛。我爸借了15万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借款人是通过亲戚介绍来的,亲戚说他是包工程急需要钱,还说他市里有房子,条件很好。叫我爸放心。所有当时也没有什么怀疑不跟我商量就把家里的所有积蓄给了他。当时亲戚也没有立什么字据。借款人打了借条。说是借款15万用于包工程。借款时间为一年,期限XX
我的朋友Q向我的另一朋友A借款2成元,借款协议书上签定如果到期不还可以用Q朋友的房屋作抵押还款,目前已超过还款日6个月,借款进A朋友不在本地全权委托我签字,A朋友目前要钱,Q没有还款的意思,我能不能将房屋卖掉还款?
我的朋友Q向我的另一朋友A借款2万元,借款协议书上签定如果到期不还可以用Q朋友的房屋作抵押还款,目前已超过还款日6个月,借款进A朋友不在本地全权委托我签字,A朋友目前要钱,Q没有还款的意思,我能不能将房屋卖掉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