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8月份发现一个(6月份)已离职的人利用在职时便利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电子档和相片盗走用来把公司的网站和企业邮箱以及同事的私人QQ、工作QQ、工作旺旺号等全部更改成他的了,最可恶的是他还利用身份证号企图盗用公司负责人的信用卡(未得逞),还有在淘宝上用身份证号注册支付宝以至公司负责人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注册支付宝,请问象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吗?
过了那么久还能报嘛?因为人在外地,身份证还没补办,但问过人说不用报失,直接补办就行,在这期间要是被人拿去私人贷款之类的怎么办呀? 要不要报案啊?
身份证被盗后可能会被盗窃者卖到网吧,而且各个小型网吧也确实有很多他人的身份证,如果向警方反映这些情况,警方会对这些网吧进行整治并把这些身份证还给本人吗?如果警方不管,有其他办法吗?
今早去移动营业厅换号,被查身份证进入黑名单,但一看那个欠费的号不是我的,而且我的身份证从未借给他人,现在我不能用身份证办理新号了,请问怎么办?
我最近自己去注册公司时发现我的身份曾在2006年时被盗用,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建筑咨询公司,08年被吊销,导致我的身份被拉入黑名单,而我本人无法成立公司,所有工商手续已办齐(银行验资,会计事务所等),我下一步该如何去追究责任,能在经济上得到多少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