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面户口有个外来07年引进的户口,动迁的时候已经给了拆迁托底保障以及数砖头的钱,她房子一天没有住过是不是享有其他的奖励比如优先动迁奖励、电话费、空调费、违章建筑奖励等等
我们已在上海闵行梅陇镇银都路的大队房开店五六年,这边今年要拆迁了,我们租的队里的房子,做的是彩钢瓦生意,有大型机器……队里一直都没有同意跟我们签房屋租赁合同,只收了我们房租押金和房租,我们有押金收据和房租收据。现在队里面没有给我们正式的拆迁通知,房东只给我们他自己手写的搬迁通知,现在没有谈判好给我们
我娘家遇到沪杭高铁动迁,我已出嫁,户口化钱买到镇上,但我娘家的土地证上有我的名字,这次拆迁没有征求我的签字,也没给我安置,请问这法律上是不是不允许的。
我动迁安置的房,是两手房,是2010年12月8日签订合同时过7个多月,房产证之今没办出来,更重要的是该房还有原房主人的户口,这些情况动迁公司从未告诉我,欺骗,隐瞒我到现在,这是犯动迁法吗?请告知,谢谢
承租人已与动迁组签了协议,因为承租人分62平米,同住人养子的一家三口也分63平米,现在承租人已经搬进了动迁房,养子一家三口还没搬走,现在动迁组对样养一家采取只能出小区的门,不能进小区的手段,威逼养子一家搬进63平米的动迁房。这样做合法吗? 动迁组对养子一家三口采取只能出小区的门,不能进小区的手段以及承租人
动迁组在乘人之危、显示不公平的情况下,让我母亲签了动迁安置协议。现在我母亲要求撤销协议,她应该如何走程序,能直接找动迁组撤销吗
父亲有户口,母亲外地没户口。父亲要求不对孩子进行安置补偿,不计入安置人员中。而母亲要求将孩子计入安置人口。 请问到底动迁公司会听谁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离异后,孩子迁走户口到外地。父亲是上海 ,户口在动迁分到的安置房里(是公共租赁房),当时孩子也是安置人口。 现在监护权在女方这里,女方想要迁走户口到外地。请问孩子还有权居住在这房子里吗?如果男方单方面将房子出租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女方的同意?(孩子很小) 还有,离异后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我爷爷奶奶的农村老房子要动迁,但动迁组说这个房子里没有户口了,所以只做补偿不做安置。我家人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两位老人已过世,一个叔叔早年顶替爷爷的工作户口都迁到南京了到现在户口迁不回来;3个姑妈都出嫁到其他地方,户口也一起迁出;就我爸爸和老人住一个村,但已过世,留下我一个独女,我的户口没动过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