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7月进入一家电梯公司,承包了共21台电梯(没有签正式合同,是以派工的形式签订的,派工单也在电梯公司,我没有任何的文字证明,只有劳动事实)按派工单记录,工程结束经官方验收后半年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但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还有将近4万元。电梯公司说:(要结清工程款,需扣除1.5万多元。)将近8000元是电梯公司强制扣除,我不认同,所以电梯公司欠的四万元就不给我。 还有,在我安装过程中,有一次电梯进水,但是电梯没任何问题,(责任人是一住户,在电梯没任何伤害的情况下,电梯公司用技术手段把电梯设置故障,诈取该住户4500元,不知道这件事属于何种犯罪,后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