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有一套住房,和男方结婚时看中一套住房,价值11万元,男方父母先是出资14万元用于双方购房及置办婚事时用,双方付了3万元首付,拿11万元进行装修和购置结婚用品,房款还有8万元尚未付清,后来男方父母又给了6万元说是购买女方婚前的房子他们住,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拿这6万元买了基金,想着挣点钱后交清剩余房款8万元,可基金被套牢,没办法,女方用自己的工资卡抵押贷款8万元交了房钱,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交钱发票均为女方名字,双方共同生活了五年,现男方提出离婚,并上诉法庭,请问:这些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女方在怀孕期间发现男方出轨,男方写过保证书如有出轨净身出户其下房产都属于女方,请问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男方女方共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还有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男方多次打女方,现在女方提出离婚2.应该怎么提,怎样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3.最后一次打男的掐女的脖子,并把女的赶出家门4.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一周四个月)随女方住娘家5.把女方撵出家门男方迟迟不找6.多日后男方往女方单位才找人未果,打电话至女方娘家,女方的母亲接电话说女的病了在床上,男方不信后听见孩子
我们家老公是不满足现状的一个人,从结婚到现在11年了,我一直都挺顺着他的,他在外面有个女人是离过婚的还带着个儿子,那女的讲是为了他而离婚的是云南的同学他们一直关系都很亲密,去年2011年11月底我们家男人去了趟云南背着我去的,回来后我才发现,他整个人都变了反正他是一心跟那女的了,我告诉他可以原谅他一次只要好
军婚中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怎样离?(男方有家庭暴力,只有照片及录音作证)
你好:我是要求在军婚中离婚的女方,我现在遇到一个很难缠的老公(当然都是第一次结婚),而且他还家庭暴力!我们认识应该是一年左右,但是因为他是部队的,所以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少,了解也就相对要少一些,我们是在2010年阳历9月份登记注册的,到现在也还没有办酒席,只是领了证。 今年过年期间(2011年2月份),我到
我们结婚快2年了,就在前三个月发现了老公有外遇,基于婚姻并非儿戏,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原谅,试着挽回婚姻。可老公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如今痛下心来,提出离婚。现暂无小孩,我们的婚后财产就只有一套房子,现正在月供。和各自名下的存款,因生意失败,他的存款亦不多。介于男方有过错(可提供相片之类证据)女方离婚后财产
妻子一直坚持离婚,为了孩子我一直没有同意,现在孩子已经自立了,我也想尽早结束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离婚财产按照一人一半的说法,妻子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法律依据,按照我们现有的财产,我需要赔偿妻子多少青春损失费呢?
请问在一审判决离婚案件中,诉请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
因为夫妻感情不好,刚结婚没有多久提出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我们结婚三个月,男方家里人还好,但由于两人性格不合,感情一直不好,总是吵架,我们结婚的时候房子和装修是男方家里全权负责,我们家只是在结婚的时候购买了全部家电,现在我想提出离婚,请问应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