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婚后我们要买房,但我老公基本没收入,也没为家庭做什么贡献,我想房产证上不写他名字,以后如果要离婚,他有份吗?
我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暂住男方家,现听说我家(产权是我父母的)准备拆迁,而且是还建经济适用房,不过增加面积要另外加钱,我父母想我们单独住,准备把以后还建的房子让我们婚后居住,我想请问如果想此处房产归我所有,而不会成为婚后共有财产,怎么办,房产证应该写我父母的名字还是可以写我的名字? 出现如下情况呢: 1.如果增加面积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在今年3月买的房子,4月份房本下来了,房本写的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随后我俩在5月份结的婚,但是当时为这房子,我出了10万元钱,我老公出了将近40万元,总共50万元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还剩50万元的贷款要换,那么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后如果离婚,我有权利分割此房房产吗?最终能分到多少?
由于本人属于外地人口,并且没在当地工作一年,现和老婆一起买房(老婆是当地人),签的是它的名字并需要先领结婚证明后才可买房贷款。首付是我父母出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财产肯定是属于夫妻双方,但好像在做房产证时可以有百分比(如房产证我占75%,老婆占25%)是否有效,这些都是婚后做的,分割时是否按此操作
我与丈夫05年结婚,08年购买的二手房,(房款10万元)房款当时都是我借的娘家人的,还有我自己的1万元存款,现在已经还得剩5万了,期间老公的工资还了一部分。房产证上是以前房主的名字,买房时只签了一个书面协议,协议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当时我借款的时候没有借据,如果我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判,借款如何分担。 我下岗了
我有一套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按理说属于婚前财产。 婚后我想将此房产卖掉,用卖掉的钱再买一处新房产。 如果新房产价钱不高于我卖掉的旧房产,那么新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吗? 注:旧房产房子是婚前买给父母住的,写的是我的名字。 想卖掉再买一套新房,也是继续给父母居住。
我婚前按揭贷款在县城买了一套房,首付自己出,房屋购买合同书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其他什么证件资料的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若还是自己还贷款或者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要是以后离婚了,这两种情况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是婚后在潍坊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置业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写上我的名字比较难办。由于是婚后,所以我同意只写老公的名字。 这房子首付由公婆出资10万,我自己4万,我老公1万,然后我们从今年开始一起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按新婚姻法规定,我们的房产如何分配呢? 如果在房产本加名字,是不是要贷款期满
婚前男方交款16000元分到福利房,婚后房改夫妻共同出资8000元买下产权办理房产证,两年前这套房子卖了220000元之后又加上其他共同财产买了套期房,已签合同,现在这套期房还未交工已升值很多,现在离婚,请问这套期房可以算作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吗?还是需要减出220000之后才算共同财产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