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湖南长沙一家工厂的一名员工,于2007年12月后在工作当中右手受伤,于2008年11月份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拾级,后来工伤保险拨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893=5358元到公司帐上。我从网上得知工伤赔偿时效性只有一年,我想问一下是我工伤后一年内,还是工伤等级评定后一年内?我的合同期到今年十二月底,我想做完合同期就不做了,到时候问公司进行赔偿是否过了工伤赔偿的时效性???如果公司不肯赔偿,我申请仲裁是否会被驳回?还有,根据湖南省工伤标准,我走的时候可向企业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也就是5358*3=16074元)赔偿,是否还可以申请更高?因为我的月工资是两千元左右。
在此我多谢各位律师对我的帮助
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是按社保基金893*6的标准来赔,还是按照我的工作2000*6的标准来赔??
各位热心的律师们:你们好 我在2006年的一次执法过程中从一辆高速行驶的农用车上坠落,右脚落地时造成损伤,被同事送入当地一家骨科医院,经检查,并没有骨折,但造成脚踝软骨和韧带损伤,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后才勉强可以行走。后慢慢好了起来,行走、运动也和常人无异。不幸的是在2008年的一次执法过程中右脚脚踝再一次
主要是当事人。住院时听取老板的话。住院名字是用别人的。所以想提出法律诉讼。可是住院名字不是当事人本人的。希望给予解决方案!!!!
我2010年8月份到了现在的公司(入职签定了正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在新员工培训期间受伤,后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为9级。 想咨询几个问题: 1 我这样刚入职一个月没有转正期间受了工伤,所受赔偿待遇是否和转正后一致? 2 我最后鉴定为9级,赔偿金额应该怎么算? 3 听说工伤后公司应该每月给付一定的工伤治疗金
一小建筑工地,某工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越工种私自开动搅拌机,致使手上一根筋断裂,经医治已接好,承包商全额支出医药费,但该工人出于某种目的,据不出院,请问,此种情况下,若法庭解决,工地承包商会被判怎样赔偿,数额大体多少,谢谢!
我在嘉兴平湖市打工,事故致眼睛伤残,鉴定最终等级为7级,我的工资2000元 ,现在想问下7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女性 25岁。热水烫伤下腹-会阴及大腿。愈后留有疤痕增生及色素沉着。面积约5%。请问能做伤残鉴定吗? 可以等到赔偿吗。能得到多少赔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