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发现妻子跟别人发生了一夜情,丈夫要求离婚,那么是不是可以不给妻子分财产? 丈夫是军人,可不可以惩罚第三者,如果要求不分配财产给妻子是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婚前男方自愿给女方2万元钱,夫妻生活不到两年,现因夫妻不和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之前给的2万元钱,女方该返还吗??男方欲上诉解决,哪一方胜诉的机会更大??
我于前夫2010年12月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我,房屋贷款也归我偿还,因为经济困难,一直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房屋登记证上还是我们俩个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复婚,因为前不久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离婚对房屋的归属又有了新的意见。我想问问,如果我们复婚,那这套房屋的产权是不是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
目前结婚10个月,婚后女方将名字写入房产证,房产为男方父母早年买下,女方明确有4分之1产权,接着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了一辆车,归于男方名下,装修所有款项均由女方承担,包括家电,家具,男女双方领证后并未同居,但是婚后女方做过一次人流,现在男方要求离婚。。 请问:1、房产证上的4分之1房产女方能否全部拿到? 2、
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且已育一对子女)离婚后,一审判决离婚,财产房屋各半,经济补助每月一千元;而二审判决离婚,房屋归我所一方所有,经济补助每月两千元 且财产判27万给对方;她住在其父母(监护人已70多岁)那,这种情况合理吗?谢谢!
婚后贷款买的房子,首付24万,其余10万贷款,其中首付中14.8万是我婚前的房子卖后所得支付的,另外一部分是我父母借的钱支付的,现在女方提出要和我离婚,房子估价60万,请问应如何分配,谢谢!
孕期离婚。他把婚后收入取出,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请问我想诉前财产保全,能让法院调查他婚后的收入多少吗?他转移走的部分能计算为婚后共同财产吗?因为他不给我钱,也不告诉我到国外出差底每月收入多少。
甲方:男 乙方:女 甲方与乙方与2003年登记结婚,甲方原为丧偶,乙方为离婚。结婚时,甲方带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女方带有一女孩。结婚后,甲方住到乙方家并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来与乙方做买卖,2009年年初,乙方趁男方领孩子外出走亲戚之际代人搬走了家中的所有贵重物品,并带走了所有的存款。事后,乙方于2010年向法院上
按照新婚姻法解释结婚十年的夫妻现在离婚什么都得不到吗?补充:婚后现住的房子房产证上男方的名字。另有一套房子是婚后两年男方父母出钱给儿子买的写的男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