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房产分割是关于奶奶家那边的农村老房子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爷爷早年去世,奶奶健在。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在奶奶家旁边盖房成家,一个小儿子在奶奶老院子里盖了一间房成家,另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住的都远,每年逢年过节过来探望奶奶,给奶奶赡养费。住的近的都没给奶奶钱。
我和妻子于结婚前 共同出首付买了一套至今还未交房的期房 写的是我和她的名字 然后我们才登记结婚 后期的按揭贷款都是我在还 现在要离婚了 妻子虽然也表明不会和我分割房产 但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应该要怎么办理会好点?? 万分感谢!!!
06年4月贷款买房,07年1月交房,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最近听说办下来了,但是关于赔偿问题说法不一。 原由:购房合同中对于赔偿的问题规定“按照已付房款的%赔付” 请问合同中的这一条该怎样理解呢?是如开发商所说为“首付房款”还是消费者至今已经还给银行的贷款?或者是全房款呢?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问题一:我们婚后共同购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是以当时购买价还是以现在市场价计算分割呀? 问题二:对方以前从未提起过在外面有债务,在法庭调解时却突然拿出11万元的债务,说是用在购房上,实际对方这笔债务没用在我们购房上,却要当成我们共同债务要求共同偿还。我可以不承认是共同债务吗? 问题三:我怀凝对方拿
我家有四个兄弟,我是老大,母亲已过世多年,父亲在世,但是身体欠佳! 我们四个兄弟和父亲同住一所大院,各家有房,并且有房照! 我们四个兄弟的房照是自己的,本来父亲的房照就是父亲的,但是当年改名,改到了老四的身上,原因是,老四当时没有结婚,所以把父亲房名改成了老四,但是后来,又盖了一栋新房,给老四结婚用,新房名自然是老四
我在2005年在农村买了一套房子,因当时屋主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只做了买卖合同。现因面临拆迁,可村里去不给于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爷爷膝下3男3女6个子女,奶奶2年前过世,过世前没有立遗嘱。现在爷爷决定立遗嘱把房子给我父母,公证处说要其他子女签字同意放弃奶奶那份才可以。可爷爷的大女儿远在几千公里,签字不可能,且10年没有联系了。现在爷爷决定不通知她了,只要其他5个子女签字,然后去公证后就去办理房产证改名字。我想问可不可以,有没有效
我最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已付30%,还未取得房产证。谈了个女朋友,但是还没有结婚。首付部分为自己和父母的积蓄(存有收据)。现在有三种情况向律师咨询一下: 1.领取结婚证前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是我自己的名字,将来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领取结婚证前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是我和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