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由男方父母2004年(婚前)出全资购买(有出资证明),婚后(2008年)办了房产证署名小夫妻两人的名字,但现在两人闹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处分?另外女方有男方的家庭暴力证据。
办理离婚时,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是财产男女方平分,但现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请问应采用什么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以后不能反悔。谢谢</p><p> </p><p> </p><p> </p><p>
您好,我和我老公是2007年5月5日结的婚,婚前无意一次醉酒后和一个陌生男人发生了性关系!知道怀孕后才结的婚,我一直以为孩子是老公的,直到一个月前去献血才发现他和我都是O型血,孩子是B型血,为此他和我离了婚!我们关系一直都很好,所以离婚时我认为他会舍不得我,我们会复和,所以任何东西都没要。现在一个月都过去了
丈夫于9月8号提起离婚诉讼。我与丈夫在婚后2007年卖了以前的房子,买了现在的房子,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婚后共同经营一个商铺(他母亲给他的),现在我是这个商铺的法定业主,但前些日他开始伪造证据、转移商铺的经营权;在前些日我还得了中间重病,现在依旧需要大量的药费,且我没有经济来源。请问我现在需要做的是什么才
我在今年8月被丈夫踢断了骶骨,有医院ct证明。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有稳定工作,能得到孩子(2岁)的抚养权吗
和她是今年38结的婚现在发现你女方有不良的习惯比如吸烟。每次吵架她都报警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吵架现在想离婚,结婚时女方家里陪送了一些家具和5万快钱。我想知道离婚后这些东西怎么分配还有就是财产的 分配与谁先提出离婚有关系吗
甲方:男 乙方:女 甲方与乙方与2003年登记结婚,甲方原为丧偶,乙方为离婚。结婚时,甲方带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女方带有一女孩。结婚后,甲方住到乙方家并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来与乙方做买卖,2009年年初,乙方趁男方领孩子外出走亲戚之际代人搬走了家中的所有贵重物品,并带走了所有的存款。事后,乙方于2010年向法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