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按揭房时,父母给了一部份钱,但网签合同时,没把父母名字加上,现子女还有10万贷款在还中,如果要加父母名字,该怎么办
我与朋友2005年合买一处房产,由她在建行作了20年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房产证均为双方的名字,并作了公证。 现双方协商,拟将房子全部转让给我,包括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也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如何操作可以最省钱?多谢!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这样的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请各位律师发表高见!!
1988年我那年10岁,我父亲取了继母过门; 1990年后我父亲从我爷爷那分得了老房A; 1994年我16岁,我和父亲出外做木工,继母给我们洗衣煮饭; 1994年起家里就用我和父亲和继母出外做木工挣的钱开始造房子B; 2002年因为学校造操场我家的老房A和房子B都拆迁了; 2002年起用老房A和房子B的拆迁款建了房子C和房子D; 2003年申请
请问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如一方想单独转让其所属部分给第三人,请问能行吗?如能行如何介定其所属房产的比例?需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你好,婚前全额付款购买房产后,婚后以个人名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夫妻双方签字后,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将贷款转给房产公司后,通过人际关系,将贷款提现,用于购买家具、家电、首饰等,请问这套房产的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私自转让与兄弟,请问是否合法?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香港新移民,1992年嫁香港人,与丈夫婚后十八年余,96年在深圳南山白石洲共建宅基地房一层,另登记其名下房产一栋,2010年4月丈夫提出离婚,其后才发现丈夫名下的房产全部易名,请问该找哪个部门核实申诉,怎样保护我自己合法的权益?
奶奶把房产赠与给孙女要交哪些税?如果孙女打算以后将房子出售,那当时是转让还是赠与总的成本低?假如房屋估价四十万的话?
与女友共有房产,女友病故,想由女友父亲继承50%,后转让给我100%
1、婚前共有房产(按揭),摆酒未办结婚证,准妻子(此处称女友合适)病故。 2、女友名下有公积金(地级市办理)、与我共有房产一套(房产位于县级市辖区)。 3、地级市公证处已办理好公积金由准岳父(此处称女友父亲)继承,女友母亲放弃继承的公证书。女友弟、妹忽略(问A、忽略无问题吧,各位律师?)。 4、考虑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