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才起诉的婚前财产之公司股份,法院判决如下:原告***享有被告***在**县**汽车运输公司股份的百分九的一半即百分四点五。可是法院的执行局说不能转让公司的股权给我,只能是如果公司分红了才找前夫要分红的一半,不给的话才能再起诉,股权还是要在他的名下,请问专业人士;我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拿到股权吗?
律师你好:想向您咨询一下!一:我和丈夫结婚5年半,有个4周岁男孩。有房子是婚前他家买的,我妈给我买的家用电器。婚后二年他家买的土地盖的低温,共有七个低温现还没有占地。买时说给我们两个买的,因为要用农村户口买,我丈夫有单位,所以把我的户口改为农村的了,用我名字买的。但是出了我的农村身份证和户口在我这里外
我父母大概是82年结婚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领结婚证,84年生了我大哥,87年生了我二哥,90年生了我,在93年的时候,父亲有外遇生了我弟弟,入我母亲名下,即我母亲生的,由我母亲一直带大,后来于今年6月份因车祸去世,然而,在这十多年当中,父亲极少回家,他在外和另一女人以夫妻名义又生了一女一男,女儿现在十多岁了,
我和我老公是在乌尔禾领的结婚证,在乌鲁木齐买的房子,买房子的时候姐了我爸妈九万到现在还了一万还剩八万,我儿子从出生到现在两岁半都是在河南我爸妈带大的,我想问可不可以在河南办理离婚手续?我儿子会不会判给他?我要求房子卖了还完钱以后平分能不能获得支持?
离婚已判,房产归对方所有,对方需给我50万房款及每月1000抚养费,但对方在领取判决书时态度十分嚣张,当着法官的面说不会按时支付,等有钱有心情了再给,他说收入3万有账目显示,其余20来万都没记录,就算是我再上告,他就干脆辞职失业,我一分也拿不到。。。我很后悔,当初不想和他纠缠选择放弃房子那钱,但现在却无法得
1999年1月左右与男方同居,2004年男方家出首付10万买了房子一套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子总价32万左右),贷款由女方和男方一起偿还,2007年3月结婚,2009年从男方亲戚家借钱(20万)把所有贷款一次性付清,2011年把这套房子卖掉(房子卖了180万)后买了现在的房子房子总价150万),因当时钱还没到位,故从女方父母处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