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不为名不为利,也不为才,只为找人,不会伤害受害者,这样犯的是什么罪
我是来找我女朋友的,她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她就悄悄的离开了,没有联系,不知地址,现在经我恳求,女方父母已答应,现在女孩父母和我都在找我女朋友,只想告诉她,你的父母已经同意我们在一起了,可是目前联系不到她,我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警方说我可能会伤害女孩,或情杀,所以我遭到拒绝,这样我只有通过这种方法去找她,还可以肯定的说,我不会伤害受害者和我女朋友,因为我不想犯法,我以前也没有,我只是想尽快找到她而已
[案情] 在2010年4月19号凌晨0.50分左右我有个朋友因酒醉喝多了就去他情人住处,她开了门,边回房边问他是不是因房租的事才来的,他回答说不是.是想见她,我朋友关了大门进房后见她盖着被子已睡在床上,便习惯性地脱了衣服.裤子. 只剩内裤,上了床,在床上亲吻、抚摸起她乳房来,见她没有反应,便伸手想脫裤子. 她不愿意(
被害都与对方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打架,致使被害方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现在案子在公安局,说是等法医看检验报告,还说这几天比较忙,等忙完后给我们说案情,总感觉是公安部门在脱延时间,请问现在可以请律师介入吗,有没有实质性效果?? 这类案件公安局有没有可能收受对方的好处,然后给被害者家属说是案件取证困难或者侦查
肇事逃逸后自首,造成受害者死亡算是什么罪?我该要怎么起诉他.他有人有势力,我该怎么做?我怎么做才可以将他绳之以法?我急盼你们回复
我是受害者家属,在审判的过程中,我应该注意什么或者什么程序啊
经审讯查明,今年元月开始,蒋某、谢某、张某三人就持刀在明珠广场一带抢劫作案11起,抢得手机10部、金项链2条及现金数千元。3月16日下午3时许,蒋某等三人持刀在明珠广场后山上抢了三男三女的手机和现金。后来,被抢的三名男子持刀、棍回到山上寻仇。蒋某逃跑时摔倒在地,被那三名遭抢男子围殴。 3月24日下午3时许
我的两位舅舅因为一些小问题被村里面带着刀和斧头四兄弟夜闯家门。我的俩舅舅被猛打在地,造成身体多处严重受伤。送到医院治疗的时候又再次被殴打及阻挠医治伤势。二舅背部骨头有被斧头砸断,前胸有一处肋骨粉碎性骨折;三舅多处砸伤砍伤,一只手的拇指被砍得只剩下一点肉黏着。四兄弟中三人被当场抓住,小一点的逃走。我问
FOB 如何确保国外货代不会无单放货,万一真的这样,我们作为国内代理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我们是一家国内货代,我们有接到过FOB 货物去印度的,这票货物是印度的一个货代发给我们的业务,对于发货人来说是收货人指定货运代理的。这边的发货人要求我们收到他们通知后才能放货。货物装船后,我们出具了正本提单给发货人,提单上的收货人是凭发货人指令的不计名提单。现在货物已经到港,但是发货人还没收到货款
在工作时间从楼上摔下来使脑袋受重伤,现在受害者快五个月了还没有清醒,受害者现在是24岁,家有父母,现在全部都没有办法上班,在医院陪护,在关于赔偿方面不是太了解,想知道私下协议处理时应该要求哪些赔偿
我爸爸脑部钻孔引流手术,医院失误,把引流管插入脑组织,导致现在左手小指,无名指麻木。医院承认失误的视频已被我针孔摄像机拍下。暂时协商,我们要求赔偿三万,且签署协议,若以后不好转,医院继续承担医疗费用及赔偿。请问合理吗?还有就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我想咨询一下关房我买房子,并付订金签和同但是要两个月后才可以落户,这样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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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被人持刀砍伤,当时在住院法医过来帮我初步鉴定的,而后叫我三个月后在鉴定,一个月多前我去鉴定,结果也已经出来了但没有通知我就送到公安局预审科,而公安局也没有通知我的,请问这样有没有符合法律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