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债务人借款后逃跑,之后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在此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担保(连带担保)之诉,现已判决进入执行阶段,此时法院又提出“先刑事后民事,如果借款人最终构成诈骗,那么就撤销原判决,担保人免责”,以上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望给予尽快答复, 万分感谢。。。
2007年1月本人同其他2人共同为朋友甲担保,从本地一寄卖行借款3万元。事后,甲接连通过其他方式又从别处借款数十万元,后逃跑。后期经本人和两名朋友调查,甲在2007年1月期间在找我们为其担保时就已经和妻子离婚,并将自己所有财产都划归为其妻子所有,自己留下的仅是债务。在甲找到我们为其担保时,甲谎称如果还不上那笔借
执法机关已经立案,作为犯罪嫌疑人因为年龄大61岁,拘留所不拘留,执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找担保人为其办理担保手续,但是犯罪嫌疑人找不到担保人为自己担保,执法机关在没有通知受害人及没有为嫌疑人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犯罪嫌疑人放了,致使受害人的财产无法挽回,请问这种情况执法机关应负什么责任?
律师: 您好! 我替一同事在农村信用社担保了一笔3万的小额贷款,在贷款到期前,债务人意外死亡,留有部分遗产,而其家人拒绝还款。信用社在贷款到期后也没及时追索,我想请问下,做为担保人,我是否有权利法院起诉用债务人遗产还贷?假如可以的话,应该怎么起诉,起诉对象是谁?谢谢给予援助!
我们4是人在2009年3月办了联保贷款,办时的情况是 这样的:签协议时是白纸上签黑字,只知道自己的贷款是 多少,别人多少是 不知道的,并且由于3人当时账面上多没钱,银行叫他们3人存了3万元的 存款,存款期限是 6个月,没到期限是 不能拿的。到5月份债务人因赌博输了钱,我们发现后马上去银行汇报了情况,那时我们3人才知道
我们4人在2009年3月办了联保贷款,办时的情况是 这样的:签协议时是白纸上签黑字,只知道自己的贷款是 多少,别人多少是 不知道的,并且由于3人当时账面上多没钱,银行叫他们3人存了3万元的 存款,存款期限是 6个月,没到期限是 不能拿的。到5月份债务人因赌博输了钱,我们发现后马上去银行汇报了情况,那时我们3人才知道他
债务人跑了,债权人诉两担保人到法院,法院调解:一个担保人愿意还款,我是另一个担保人,调解过程我不在场,过一段时间法官找我说你签个字,是程序跟你没有什么关系,现在这个担保人又跑了,他是退休教师与债务人是父子,法院 执行我和他的工资,我好冤啊,我怎么办,谢谢。
贷款人多次恶意诈骗银行、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无任何益处,其工资账户已被法院查封,是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大学时的同学,其公司资金困难向我们借钱五万元,说2010年底换两万,2011年还余下的三万。我们想,一要债务人写借据,二请债务人的父母做其担保人,在债务人一旦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还款时,由担保人按时按量还款。请问可否?还需注意什么事情?谢谢指点! 我是刚刚注册的,只有25分,都拿出来啦!只好谢谢指点了,
我被骗帮人担保,但现在债务人已被逮捕,已进入刑事侦察阶段,债权人一直跟着我要还钱,我也知道,担保要承担责任,但我也被骗了很多钱,我也是受害人。债权人一直跟着我,影响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我报警也没有用,警察也叫他们走法律渠道,但债权人就不走法律渠道,就是要跟着我,我应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