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昨天因为一点争吵,被别人打掉了两颗下门牙,并伴有耳朵软组织断裂(逢和了四针),他们还泼了我爸一身屎尿,还灌了我爸一嘴,我想问下,算是轻伤嘛?是不是特别的侮辱我爸的人格,因为我爸今年六十二了!
打架是对方挑起的 但现场无证人 对方报警 派出所出面调解后 对方要求赔偿10万元并要求不追究他的任何责任 我方觉得赔偿太高 没有答应 被派出所刑拘 最后到正式批捕请问法院会如何处理谢谢
我爸和我叔,去买树,他我爸开的是外地的车,来找事。他说:你的树买 吗?我爸说:买,你给多少钱。他说:老子买树从来不要钱。就这样打起来了,我爸,用手把他打成轻伤,他,拿着长30㎝的刀,砍刀,砍到我爸的头上。造成轻微伤。我怎么做啊,
民事斗殴中用木棍击中头部缝了6针,伤口宽度大概7公分,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鉴定为轻伤吗?如果是轻伤的话,对方的行为有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
民事斗殴中用木棍击中头部缝了6针,伤口宽度大概7公分,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鉴定为轻伤吗?如果是轻伤的话,对方的行为有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的婆婆在湄潭县黄家坝镇,因买辣椒与人发生纠纷,被对方打伤,经公安局鉴定为两处轻伤,而目前派出所一直不处理人也不进行调解,还说要等我婆婆的手伤全愈后方能处理,公安局有这样的规定,还是派出所得了好处,我应该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