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我租住的房子在2.30-4.30被小偷偷了东西 损失有三四千块钱 有监控拍到小偷背影 房东有没有责任赔我们一定的损失
在20100222号,我的两台笔记本计算机在出租屋被盗,总价值12000,当天我早上七点半出门上班,晚上八点半左右回家发现门被强行撬开了。。。。。。我于2009年11月份开始住在那里,房东就住在楼下,还请了一个人专门负责看守整栋楼。事发当天,守门阿姨说上午十点钟还去打扫卫生,下午五点钟出去了,隔壁房说下午六点下班的时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太原市出租屋中租住的过程中,丢失了一台笔记本和手机,丢失当天,回家后,发现房门是虚掩的,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房内的笔记本和手机都已经丢失。现在想咨询,笔记本、手机的丢失房东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谢谢~
2010年,7月29日我晚上回老家探亲。临行前请房东帮我照看房间,当时走的时候。我关好房门,窗户,拉上窗帘。但是8月2日下午回来时发现,我的台式电脑丢失,房门没有一点被撬的痕迹。更奇怪的是我的东西没有任何翻动痕迹。只丢失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而且房门还是关着的,里面灯开着。钱手机什么都未丢失。我对面的女孩子
临走时请房东照看东西,房东家有两道门,二号晚我的房门被撬。电动车,电视,衣服被偷,事后房东才将已坏半个月的大门锁跟换,请问房东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2月19日晚房东告知我我的房间被盗,当时我人不在出租房内,房间是整栋单间的形式,在租房时门锁就有问题,曾多次要求房东换锁,房东却没有换,现在被盗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有责任吗?可以找房东赔偿吗?
我们是大四的学生,由于外出急事出门不到一天,结果晚上回来东西被贼偷走,贼是破窗而入,贼偷走3台笔记本电脑价值二万左右,第二天我们就报警而且还备案了。出租房屋的屋主和我们住在一起,屋主给我们保证过说“房屋很安全,你们放心住“。不知道出租房屋的屋主是否有法律责任,如果有他的责任有哪些
在晚上03:00-06:00丢失的东西,一院内我们一共三户丢失东西,共价值3000多元,我想问一下房东有没有责任赔偿我们一定的损失!
我刚搬过来还没到一个月,连继两次被盗,一辆助力车,一辆电动车,还有一套工具,一共价值6000左右
9月20日家里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及部份衣物被盗,已经报警好多天,都没人调查,也没有任何回应,出租房只是在一楼设立一电子锁,除此之外没任何防盗措施,也没在一楼设专人管理,几个月前也曾丢了一辆单车,那时都有提醒房东注意改善,现在几个月后又发生更严重的事情,请问房东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