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生了我们姐妹两人,姐姐按照农村风俗呆在家里,我是1975年出生的,1997年我为了买地皮砌房子把户口从父母的户口本上单立了下来,结果没有买成。1998年我出嫁,但一直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也就是在父母的屋后砌了三间房,到2010年住房拆迁,拆迁公司也照顾我花钱买了一张房票,这么多年,我户口从未迁过,我虽然是一个出嫁的姑娘,但户口一直在村里,而且是独立的户口,户口本上我就是户主,1999年出生的女儿户口也随我,现在村里开始分配土地补偿款,她以我是姑娘户为由,拒绝分钱给我,请问我能得到这笔补偿款吗?
我是浙江省温岭市的村民,出嫁后户口没迁,(因我老公是非农村户口)村里的所有村民的农村医疗保险费都是集本付的,可我的要我自己付,原因是我已出嫁,但是每年两次的妇女B超检查却要我参加。请问村里的做法合法吗?他们不给我上医保,我是否有权拒绝B超检查?
已迁出大学生农业户口、毕业后又迁回成了非农业户口,试问能不能享受村民的安置条件及分配,问题是村干部只给分配钱不给安置房,合法吗
婚后男方到女方(村)所在地落户是否同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婚后,根据有关政策我的户口落在妻子家所在的村里和妻子家人在一个门牌号上,并在村委会的要求下交纳了相应的配套费。近几年村里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村委会给本村村民发了一部分钱,可是没有我的我去问村主任,得到的答复是你不属于我们村的,所以不享有本村村民的
2006年男方和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至今未解决男方的土地问题和正常村民待遇等一系列问题,请问男方是否该享有土地?是否该和其他村民享有同样的待遇如:土地、土地征用补偿、拆迁补偿房屋名额、农村医保等等?
我2001年结婚,因为当时我找的老公是城市户口,我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过娘家,2002我的小孩出生,小孩的户口也落在我娘家,2006年我与前夫离婚,小孩判给我抚养。现在我们那里征地了,我和我小孩是否和娘家当地村民一样享有征地补偿款的权益。还请你们帮我解释一下外嫁女的概念?
95年落户于刘家岛村,至今已有16年之久,在此期间,我们尽了作为村民应该尽到的所有的义务,包括选举、交提留等,但我们一直没有享受的与原村民同等的待遇。到村里协商过多次,村里给的答复是落户15年后才可享受待遇,所以一直等到现在。但等来的结果却是我们依然不能享受与原村村民同等的待遇,所以我们想问一下我们在尽了
在校农村大学生户口迁移后能否继续享有村民权利?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 是怎么定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