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分居八个月,现在我起诉离婚,他经过法院调走我六个月的工资表。而他没有工作我怎样能知道他的收入。离婚时我的个人收入怎么判?麻烦了,谢谢!
丈夫用自己的婚前收入(工资等),在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只写了丈夫名字。假设房子为100万,妻子只协助支付了6万。请问这套房产是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假设双方离婚,财产将会如何分割? 忧心中,劳烦给予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结婚后,男方变卖婚前个人房产,所取得的收入用来买新房,这套新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结婚登记日前贷款买房,出了大部分首付,男方自己进行了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仅有少量贷款,房子在男方个人名下。结婚后,男方将此房产出售,将所有卖房收入和一小部分婚后挣来得钱加起来,置购了一套新房,并还完了旧房贷款,新房的房产证上仍然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新房现在仍有少量贷款。 现双方正在闹离婚,男方
夫妻2004年购买一套二手房未过户,后来将此房出售用来购买新房子支付首付款;夫妻俩的收入多年来一直是由女方管理和支配,但买新房时(2008年)是男方一人签的名字,办理的贷款,每月还贷由男方帐户扣除,现在办的产权证上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还特别注明的“单独拥有”,而由于贷款没还完,不能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夫妻离
老婆走了,闹离婚,现在没有任何联系.也不离婚也不回来,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以后的收入,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算的话,我有没有权利在离婚时要求法院核查她的收入,因为分开,我不可能知道她的财产情况..
我自1985女结婚到现在一直在妻子家据住,所以的房子都是结婚以后盖的,因为我是城市户口所以岳父生前把房产过到我妻子名下,现在岳父岳母都不在了,妻子想和我离婚,请问根据新婚姻法,我妻子名下的房产,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香港人在港申请个人破产,他在大陆的夫妻共同财产会有影响吗,妻子是大陆人.例例如他们婚后在大陆买了一辆
香港人在港申请个人破产,他在大陆的夫妻共同财产会有影响吗,妻子是大陆人.例例如他们婚后在大陆买了一辆·车,是写丈夫名字的,这辆车会给银行没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