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镇房屋现赔偿标准是639/平米,还建面积是按户籍人数50/平米的赔偿标准,还建价是1200/平米,建筑面积120/平米以上每基另补助18万,100平米以上不足120平米的补助15-17万,(前提必须是当地户口)。
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改造生态新城,房屋现赔偿标准是639/平米,还建面积是按户籍人数50/平米的赔偿标准,还建价是1200/平米,建筑面积120/平米以上每基另补助18万,100平米以上不足120平每基另补助15-17万,青亩费良田每亩最高按1800元来赔偿的,土地征收具说是3万多每亩,还未谈,具体的土地征收各项标准农民也不是很清楚,
我是扬州江都人,现已嫁到南京,在宁没有房产,户口和我父母在一起未迁到南京,现在我家面临拆迁,请问我能否分得了房?我有一个弟弟,我父母把所有的财产都过户给了我弟弟,请问这种做法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
我县公路扩、改建,按省里规划方案应避开集市走新路,走新路要从我厂区通过,09年当地政府在我厂房上写上拆字,放线打桩,并动员我厂停工停产,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辞去了所有员工,等待政府拆迁,停工半年后,当地政府在扩改建到我厂区附近时,突然宣布改道,依旧从拥挤不堪的老路上走,在未经上级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对老路
大业主为国有企业,大业主将旧厂房将旗下物业给予一家上市房地产公司承包,物业由房地产公司开发管理以及经营出租第三方作为收益,我与房地产公司签署4年租赁合同,刚成功签署合同,并开始购买装修材料以及进行装修到一半,就遇到政府征收这块地和厂房作为市政工程河涌工程改造使用,作为承租方是否应该得到合理赔偿?补偿
我们这里拆迁,可房子是单位早期卖给个人的,现在单位出面让我们把老房款入新房,(新房掏钱买)在这里我想问的是:除了以上的做法,单位是否应当给在这里居住的人赔偿? 单位怎么做才是合理的。买新房时只是说:买新房把老房子的价格按以前的款项融入新房,这样就把老房子变成了单位的产权合理吗?
家里是农村,因为修路问题村里重新规划,分的房基地,当时花了一万元,但是这个房子没有房本,也没有土地使用证明,如果再次拆迁的话,是否可以得到正常的赔偿呢!那一块的房子都没有证件。
我的房子在2005年‘龙王’水灾时倒塌了,经乡镇政府同意重新选地给我审批一块土地盖房子,当时由于审批文件不齐全,现拆迁工程处给予我的拆迁安置没有按实际面积计算,而且说现在不办理以后可能连房子都不给安排,请问象我这样的房子政府会做如何打算,是否会强拆呢?还是以后真的房子都没有的拿
农村土木房屋的评估价拆迁赔偿是否100%呢?已经评估出来了每平方价格,还是说才给百分几,没有百分百?
农村土木房屋的评估价拆迁赔偿是否100%呢?已经评估出来了每平方价格,说什么赔偿价格太高才给评估的一半多一点,没有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