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在民法中产生的情况有如下几种:(1)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无效及被撤销所产生的不当得利。(2)履行不存在的债务所引起的不当得利。 (3)因合同解除产生的不当得利。(4)基于受益人、受害人或第三人行为而产生 的不当得利。 (5)基于事件而产生的不当得利。前四条情况希望给举例解释下
今天在健身中心健身时,不慎将电话放在健身器上忘记拿了,然后离开了大概5分钟回来,电话就不见了,调监控录像看,是我旁边的一个人拿走的,报警以后警察叫我去联系健身中心讯问那人的电话,自己解决,说这个算不当得利,不能立案,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我权益?
公司会计将3万多元货款错汇给了别人,对方拒不偿还,公司已经起诉到法院,查封账户后,对方账户只有几千元,如果胜诉,钱也不够偿还的,请问该怎么办?这3万多元公司如果让责任人承担,合法吗?谢谢
公司为一民营单位。对从去年开始的财务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我公司是提交纸质报销单,贴好发票,实物交付给会计审核。个人在网上提交报表项目归属、费用类别及说明,且抵用发票说明需与发票实际类别相符合,不得以加班或发票抵用字眼出现。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终责人在网上提交审批。所有电子审批通过后,发票寄出至总部财务审
我们公司(民营,非国有)在查账的时候,发现一名普通员工(兼职,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合同手续)的报销款项中多出了10余万元无法解释的费用。我们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员工在网上(ERP电子系统)填写报销申请,发票给财务,财务审核后节点通过,然后费用归属各领导节点审批后出纳按照应付账款审核通过后予以支付。所有审批工作都
2009年6月,我以500元每月的租金跟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东的二室一厅房,然后把主卧以350元每月租给王某,并称跟房东定的是700元每月。现在王某已经起诉,我已经收到传票,请问我该怎么办?急求各位专家帮帮忙!
我去银行存一万块钱,钱存到银行卡上了,银行出纳员又扔给我一万块钱,我拿着钱走了。后来银行那个出纳员给我打电话,让我还给他,我不想还,构成犯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