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乡有一七岁孩子,在一名品学差的同学诱导下旷课,于上午11点左右在校外溺水死亡。因学生家长电话停机,导致未能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旷课一事。 请问:1、品学差的学生是否有责任, 2、因校方未能及时有效的通知家长,学校在管理上是事要负责
我一姪女,在6月1日不慎跌入堰道中被水冲走,最后尸体是在离家30多公里的电站水库找到的,找到时离小孩失踪已有10日,当时尸体已经泡胀了。警察去了后没有解剖,法医只是看了下,开了个死亡证明。这条堰离小孩家只有不到30米,且道路必须经过堰边,堰是有很长历史的堰,但一直没有安全设施。最近才修成三面光的。而河离家有
小孩失足跌入鱼塘溺水死亡,鱼塘所在位置十米内正好是村里面的菜市场,鱼塘边就是村里面的路,每日从这里经过的上班下班的外来工都以万为计,,鱼塘占地面积有两亩多,并且我小孩失足的落水点没有任何护拦,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过五米.鱼塘水深两米多,且没有任何警示牌,其它护拦有很多地方损坏,有好几处护拦出现1.5至两米大的损坏缺口
小孩翻越河道栏杆进入行洪主河道被水卷走后溺水死亡,河道管理单位是否应负责
一小孩翻越河道栏杆进入行洪主河道被水卷走后溺水死亡,小孩家属找到该河道管理单位要求赔偿,请问河道管理单位是否应赔偿,依据国家什么法律规定要赔偿?
小孩翻越河道栏杆进入行洪主河道被水卷走后溺水死亡,河道管理单位是否应负责
一小孩翻越河道栏杆(河道有栏杆旁边围墙上有警示标语)进入行洪主河道被水卷走后溺水死亡,小孩家属找到该河道管理单位要求赔偿,请问河道管理单位是否应赔偿,依据国家什么法律规定要赔偿?
我们是重庆农村的,2010年8月29日下午,两小孩(亲姐弟,一个8岁,一个7岁)在一个镇属小型水库(约70亩)溺水死亡。事故经过:镇属小型水库位于两小孩家屋后不远处,几年前,水库出租给私人养鱼,岸边没有任何警示标识,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监管人。8月27日捕鱼后,29日两小孩到水库边玩耍时,发现有死鱼,用竹竿在岸
14岁的小孩在星期六放学回家,在河道洗澡小孩溺水死亡,后来才知那是在河道采砂溺水死亡。请问赔偿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我的侄女与其他三个同学去水库玩耍.都是12岁左右.全部溺水死亡.水库没有护栏.掉下去的地方就在水库值班室10米处.值班室摄像头是坏的.没有护栏.没有人值班.出事以后值班的才回来.现在我们已经把小孩的后事办理好了.不知道去找谁说理.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办理后面的事情.请帮助.谢谢
因为我们是永定河河岔,今年放了一点水,又因有人存土,挖了一个4米左右的沟,而且没有设标志牌,导致一个16岁的儿童掉进去死亡,经过8小时才捞上来,请问,该如何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