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我父母办理离婚,父亲愿意将宅基地证上的名字变更成我的名字,是否可以?去哪里可以办理?
一、基本情况: 女(我)方:广东省汕头市郊区一农村妇女,一直无业在家做家务。 男方:广东省汕头市郊区普通农民,从事铝合金制作、安装工作。 双方于2002年结婚,婚后至今无生育子女,感情一直很淡。2009年初我因吵架而被男方赶出家门,过了几天(春节)来我方父母家提出离婚,说财产我方一分钱没什么都没
我的父亲在我母亲去世之后又要再娶,但是当他们要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我的父亲也去世了,没有登记上。可是我的父亲留了一份遗嘱给那个女人,把现有的房屋一半留给了她。后来法院判决属于遗赠,现在我想问我父亲是否可以将宅基地一同赠予,如果现在的房子拆迁宅基地的赔偿是不是也有她一半? 那我的父亲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
我的房子85年由于开矿震动矿方做出赔偿.现在是否可以在宅基地的空余地方修造房子?以前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房子85年由于开矿震动矿方做出赔偿.现在是否可以在宅基地的空余地方修造房子?以前合同是否有效?
我兄弟俩分家,一人一宅,宅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哥哥已更改了他的名字。我的户口是非农户口,妻子是农业户口,只能变更她的名字。现在父亲已去世,母亲对变更儿媳妇名字有顾虑,请问宅基证怎么能变更为我妻子的名字?
你好!我现在居住的房子因年老而破旧已成危房,需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造房屋(现在有1952年政府颁发的地契)。因房子需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建,扩建处也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范围,但长期属于闲置,现在邻居一走路为由占有我的一小块宅基地。因此影响我建房(旧房子以拆倒),请问 1952年的政府颁发地契现在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
宅基地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但以去世,母亲也已去世。我现在是非农业户口。宅基地证在我这,老房子也破旧坍塌。我还能在其建房吗?户主的名字能更改成我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浙江省台州市 温岭,农村两间宅基地(都办了土地证), 爷爷和爸爸户口还留在本村,其中一本写的是 爷爷和爸爸的名字,另外一本写的是二爷爷的名字,但是2年前 二爷爷过逝(他生前没有妻子和儿女,亲戚只有爷爷和我们一家, 生前抚养费都是我家出的,丧失的钱也是我家出的),按照二爷爷的遗嘱,死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