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A在二手市场低于市场价格淘得一台某单位十年到期报废的办公器械(从未使用过) . 该器械全新现在市场报价两万元. 后在网上以一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B A委托C物流公司托运,并且保价一万元。 后C将货物损坏,B拒绝签收。 A听人说物流公司从来不全额赔偿,物流公司又要求必须有发票复印件。 A就按照市值找人复印了一张发票(并没有真实开局发票)并填写金额为18000元。 A按照物流公司的要求,将需要的材料:托运单、收货方物流公司回传得损坏证明等提交给 物流公司,经过3个多月的交涉联系后,物流方给出答复: 货物损坏不严重,只是摔裂了。而且以货物不是全新为由说只能赔偿两百元钱。 现请问各位资深老师: 1、这件货物A还能追回自己的一万元损失么? 2、在这个案件中A复印发票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3、A如何打赢这场官司?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我是重庆人,27岁,我老婆是四川人24岁 有结婚证。 05年在广州打工认识的,我们有个三岁的儿子。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婆从小是被他养母养大的,2011年8月中旬,老婆在他养母的联系下找到了她得亲生母亲,他亲生母亲住在江苏溧阳。他的亲母8月下旬来我们家玩了两天,走得时候把我老婆带到他们家去玩并对我说耍几天就回来,我当
事件经过这样:我方到对方住宿,对方由于一些忌讳问题,出言不敬,对我方有谩骂话语,我方还嘴,对方扬言打人,后我方回家,深夜我方有人拿刀去吓唬对方,但糊涂的捅了对方,未致死,后立即到派出所自首,属初犯。现伤者脱离危险,住院治疗。对方与我方现在谈判,说愿意私了,不起诉我方。请问我方应该怎样处理,有可能不入
贵网各位领导我的案例在网上登载了时间不短了如今我都退休了不希望将案例继续教育下去想过一个平静生活不要继续暴短下去这己经是笫二次申请各位领导帮帮忙将我的案例网上去掉谢谢 阮万里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事件经过这样:我方到对方住宿,对方由于一些忌讳问题,出言不敬,对我方有谩骂话语,我方还嘴,对方扬言打人,后我方回家,深夜我方有人拿刀去吓唬对方,但糊涂的捅了对方,未致死,后立即到派出所自首,属初犯。现伤者脱离危险,住院治疗。对方与我方现在谈判,说愿意私了,不起诉我方。请问我方应该怎样处理,有可能不入
2010年在苏州发生的交通肇事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已提交到法院,法院已判决赔偿金没全部到位,已拖到至今。该怎样解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