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离了婚的,是因为我给前妻离婚,是我没有在的情况下离,她把一切都推到我身上,法院也就听她说,请问,我现在该怎样办,孩子也判给她。
我俩户籍都在湖南,现长期在上海居住,在上海有一房产。 如我俩协议好离婚,是否直接可在上海法院判决离婚,然后回湖南民政局办理好离职手续就行? 还是具体流程如何?
2009年初结婚,婚前有共同购置住房,房产我俩人名字。现房价150W左右,代款30W. 有一孩子2周岁多。 婚后关系一直紧张,他多次家庭暴力,且有派出所的记录,他的股票与存款不明。 2011.5在淅江安吉购置个商铺20W左右,私自只写他妈一人名字,我已有他银行付款记录。 现我俩已感情完全破裂,我想通过法律一并上诉离婚。如
我现在和女方达成协议,可她要去 公证下 怕说以后还有有麻烦 请问要着什么地方 ,这种公认花钱多少? 我们自己写证明双方 签字+手印 起法律效益么? 急求答案 人在等
96年办的结婚证。我是被压着去的,没有我的户口本,用当地派出所证明代替的,我的户口不在当地。这结婚有效吗?我不要这个婚姻该怎么做?
我和现在的老公没办结婚证,但是以有一小孩.当时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房产证上就了他的名字,但是因为是按揭的所以在偿还贷款上写了我们2个人的名字,还有车子是借钱买的!请问下如果我们要分开这些东西我能够得到吗? 我想知道具体点的,比如孩子归谁,车子与房子呢?
我是2010年8月领的结婚证,当天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依照现在的新婚姻法,是不是以后离婚房子就归老公一个人。当时买房的首付是双方各借一半付的。
我们结婚一个月了,现在闹离婚. 结婚几年前房子就是男方父母买的,领证后男方出资装修的房子,买的家电,包括两金一钻(由于还没有办事,所以没有给她)女方结婚至今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两家家庭问题.领证后不到一个月,让她回家住,后她家里人来把男方打了.(打了后还要求男方写房子协议,房子有女方的一办,并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