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3号,一公司员工到我店购买一批3800.00元的商品。我当时把发票给了那员工,他说要经理批了过几天给我现金。可是过了3天去找,公司说该员工已经自动离职。发票已经报销。可是该员工没给我钱。我找公司。公司说已经报案。要找到该员工确定没给我钱。公司才可以给我。可是什么时候才可以找到呢。我有其他办法吗。
2003年我所在的国营企业进行企业改制,当时我拿了置换身份补偿金,因此公司不同意我购买股份,但按照改制时181号文件,我应该是既能拿补偿金又能入股。2010年我在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发现了我的名字,这7年来,董事长及懂事会享受了以我名义购买的股份所带来的分红。请问他们这样做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我要怎么才能恢复我的股
请教关于经济犯罪的问题:经济犯罪大多都会涉及金额,请问这个金额是如何确定的?是否是由公安局经侦部指定司法会计鉴定作为唯一标准?请详细介绍涉及犯罪金额的办案流程,谢谢!
甲为无证无牌肋力车, 载2人(超载) 乙为私家轿车(保险证件齐全),甲自南向北行驶,由于道路中间有屏障,甲车要左转进行叉道,提前由路东驶到路西直行,遇乙车从路西门口驶出,被乙车撞成重伤入院,请问责任如何划分,经济赔偿如何划分。
您好!我是去年5月10日进的公司,签了五年合同,公司要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去新岗位工作,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工龄是1年零4个月,我的工资是2100元(基本工资)+2300元(月绩效工资)+8800元(年终绩效),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本人在一家酒店当总经理,被客人打伤头部,出事之后按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七天,我住院11天,医药费共计10500元,酒店老板和对方交涉后,对方只给赔偿11000元,但我当时住院时,所有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续定期检查费等对方都不愿承担,我想知道是不是行政拘留之后就可以不承担经济损失,如果打官司,可以获得多少非常?
本人在一家酒店当总经理,被客人打伤头部,出事之后按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七天,我住院11天,医药费共计10500元,酒店老板和对方交涉后,对方只给赔偿11000元,但我当时住院时,所有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续定期检查费等对方都不愿承担,我想知道是不是行政拘留之后就可以不承担经济损失,如果打官司,可以获得多少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