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两套商品房。一套首付35万,总房款为99万,目前已买180万(正在中介办理手续中);两一套首付8万,总房款为32万,目前市场价为72万。截止目前两套房均还贷2年,还款期间女方没有工作,但男方工资尽够偿还贷款,生活费用均由女方父母承担(和女方父母住在一起)。请问这种情况,女方能分到多少?
领结婚证后,对方父母和我们夫妻共同付首付,我们购买了一套婚房。但贷款部分是以他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的,之后一起还贷。可是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这属于他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为男方拆迁所分房产,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但房产证上共有四人名字,即男方父母名字,男方名字,女方名字,如过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本人女性,2003年结婚。2007上半年,丈夫的父母将其名下一套二手房过户给丈夫,我们将二手房卖掉得20万元;丈夫父母又拿出现金15万元;我们夫妇拿出13万元。2007年下半年把这三笔钱凑在一起,总共48万元买到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请问:1、现我在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话,是否在离婚时有一半房屋产权?2
我婚后靠两个人自己按揭买了套楼房,因感情不合,女方有外遇,我要求离婚但女方不肯,问题在这个房子归属和孩子的归属上一直协商不成,现在房贷款还有部分没还完,我已还了10万,女方自己也还了一部分,当时没在意什么,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她说房子要归她,请问到法院的话会如何处理和判决?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并增加了女方名字,依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谢谢
婚前男方出10万、男方家长出5万一共15万首付买房,向银行贷款16万(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签的男方的名),女方出10万装修,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并在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月供婚前婚后一直由男方负责(有往来账款明细为证)。依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请问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本人目前正在与妻子闹离婚(原因是我妻子有外遇),目前主要矛盾在房产的分割上,该房产情况如下 1-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买,房产证上所有人是我) 2-当时房价为50万左右,我是用自己多年做生意攒下来的钱,一次性买下的,并没有用到我妻子的存款。 3-随着市场变化,目前房子自然增值至大约400万左右,房子
婚后夫妻2人和男方父母同住在夫妻双方和男方父亲共有产权的房屋内。后男方及其父母共同出资,由男方贷公积金另买第二套房,产证有男方及其父母三人,无女方名字;房屋给男方父母居住。 请问如果双方离婚,婚后这套房子在男方名下的产权是否有50%部分由女方分割,或者和女方全无关系?(注:男方还公积金期间,双方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