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请的总经理涉嫌职务侵占被法人股东上告,这个公司是法人股东因欠债务授权给另一债权股东为执行董事全权管理公司资金调配,这个债权股东取走公司现金因会计没分清具体事项,将这笔款项领款条做费用入账,现在在审计报告中被发现,债权承认其笔做为债权还债,但是会计做错账,那会计在其中需要负什么责任?会计不是主观的,是判断错误。
6月份我公司应付供应商苹果共计6万元,公司让我以我个人名义从公司借出6万付给供应商,到6月底的时候对账对完了发票开齐,我就把6月份总计6万元的对账单和发票交给公司去冲我个人借的6万借条,并且重新写一张总金额为6万元的领款凭证,有我的签字,某某某代,问题出在5月份,5月份冲账时里面有6月份中的3万,对账单也附在5
作为出纳和养老金的经办人利用职务多缴养老金,其余职工按社会最低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六十缴纳,我们单位今年退休的职工工龄是23年,退休金是783块,而他们三人是7500的基数缴纳的养老金,但工资表是按社会的最低的基数百分之六十缴纳,再用企业的资金补齐后缴7500的基数的余额,我们职工非常气愤,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属于贪
我老公因职务侵占4.68万元,今天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退还赃款13400元,请问判的是否合理,什么时间家人可以会见?他是在苏州园区犯案的,如果服刑一般会送到那个监狱去?他在进看守所之前的随身物品我是否可以取回,在哪里取? 以上请详细回答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做部门经理,主要负责批发客户,他以公司最低价格为其太太供货,部分客户的最低价格是经过领导口头批准,也有一部分是没有经过领导审批,给其太太的供货价格没有经领导批准,他认为自己有这个权利(一直以来客户的价格都是由他定的,只是没有明文规定),现公司告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是职务侵占
我是铁路工务系统一名基层管理人员,某职工和社会人员勾结盗窃铁路沿线废旧钢轨价值1.8万,我收了1万左右,现在我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几天以后将把案件移交法院,我愿意退赃并赔偿损失,请问法院可以判免于刑事处罚吗? 现在检察院已经吧案卷整理好但还未送达法院,可以有单位领导出面把案件消化在检察院吗?
我是铁路工务系统一名基层管理人员,某职工和社会人员勾结盗窃铁路沿线废旧钢轨价值1.8万,我收了1万左右,现在我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几天以后将把案件移交法院,我愿意现在检察院已经吧案卷整理好但还未送达法院,可以有单位领导出面把案件消化在检察院吗? 退赃并赔偿损失,请问法院可以判免于刑事处罚吗?
嫌疑人职业:货运公司司机,同客户的仓管利用职务之便,变卖客户的包装材料,价值30000元左右。请问该情况该怎么定罪。最好结果,与最坏的结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