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是一氧焊工,一天李到肖的店里找到肖,请肖氧焊了一根钢管,李某说明焊好的钢管是去打野猪,作为朋友肖没有收钱,但事后打伤的野猪咬伤了人,事后刑警队知道了此事,说肖某涉嫌制造枪支罪,此罪成立吗?
潘是一个体户,经营一架小规模数控铣床加工厂。在一偶然机会下,潘认识了杨。杨说有一些铝合金管给潘加工(加工过后其形状类似枪管),潘问杨这是什么东西,杨说是CS镭射玩具枪的配件。潘想既然是玩具类的,就没在意,于是陆续生产了一年左右。 最近警方调查此事,找到潘称其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想咨询 应当承担怎样
我家给制造雷管的提供房子。挣房租每天200元 给他们3人做点饭每天给50元。不参与制造。后来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没让在我家做了。。。。大概过了3个多月吧 。他们在别人家干活爆炸了死了几个人 炸平几间房。后来我家人就给逮捕了检察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定的。我家人是初犯认罪态度好。大家帮我看看这合乎情理吗 ?
我爸爸两个月前因非法携带枪支在柳州车站被抓,我爸携带枪支是用于防身,现两个月过去了柳州派出所只发过拘留通知,还没有其它的消息,家人很着急.请问这样的案件要多长时间才审理?我爸爸会被判刑吗?如果判刑大概会判多久?交罚款的话金额会大概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