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我有2张广发银行的信用卡,目前一张欠款13000左右,一张欠款10000块.于2011年9月20日晚接到电话,说我恶意欠款,要立案,问我2天内是否能找到代理律师,要起诉我. 我将于9月21日先还掉最低还款的部分,但是银行的人之前说过,现在必须一次性付清.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如果还不清,会否有刑事责任?
您好!各位!请教! 我妹被甲某诱骗透支信用卡提现金,并把透支的款项和家里一些金器都借予甲某,打了借条,甲某也打了手指印,请问我可以以诈骗报公安局吗?欠款能追回来吗?能不能通过公安直接先把人逮捕(现在怕甲某逃走),能请教现在怎么做吗?
请问:售楼方指定购方者只能在其指定的银行办理购房按揭,其指定的银行仅唯一一家,办理按揭合同后,银行提出要发放贷款,必须购买银行发售的基金及预存半年的还贷款在开立的银行帐户里,售楼方和银行的行为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向那些部门投诉?
请教下,我车贷款这月20号还清(现在款足够扣最后一期),请问我需要向银行要回以前签好的受权书吗?或者以前签下的其他文件?银行有理由拒绝吗? 银行会有其他理由继续扣款吗?谢谢!
有个公司,欠我货款,老板就是找不到,只有财务在,我要求打欠条,是财务打给我的,用电脑打印出来的,然后盖上财务章及公章,财务的经手人的签名,这样行吗,有法律保护的吗? 欠条是这样写的,某公司欠本人货款多少,大写小写,特此为据!
我爸和他的朋友在前几年成立一个农业公司,其中一个为法人,我爸爸不是法人,在开始的建设的时候,雇佣一个平地的铲车,这个人是我爸以前用过介绍过去的,但是这个人后来一直没有结上帐,大概账目在10万左右,但是现在法人跑了,没有找到,他就把我把给告了,要求我爸赔偿,应该赔吗?具体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信息呢?
一张三个月自动转存的定期存单,面额为12297,签发日为2009年9月19日,今天刚好2年支取时,利息仅有94元。经与银行交涉,翻看资料,说是3月21日,原存单到期支取了部分,余款加上利息形成新存单。请问银行这种签发存单日期的做法对不对?给储户造成精神影响怎么办?还有,银行回单上显示,计息是分两段的:到6月18日按三个
因与银行贷款未还问题被立案,现已结案,银行现在又把贷款问题移交公安,公安会再度立案吗?
2004年我哥哥用我的身份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银行进行贷款,由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办理,我没有签字也不知此贷款,后银行追查此贷款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现已结案,2011年我因查到贷款黑名单去银行要求取消此黑名单,银行说要按诈骗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捕我哥哥,请问公安机关会再立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