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和亲戚在我的宅基地旁造了两个车库,现在遇到拆迁了,本来我108的宅基地,因为常年不在家,有10平方的面积已经流失,现在他们造的车库面积属于副房,请问这些副房的拆迁补偿究竟属于谁的??
村民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被其他村民非法占用,他人也在该地上下基脚,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老兄弟俩个,各有一块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多年后大哥搬离了老家,二弟的儿子看土地荒废,二弟和儿子向大哥一起去要这块宅基地,当时大爷说你盖吧,二弟拿来了钱,大哥并没有要,也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文字确认赠与。大哥的儿子知道这件事也并没有劝阻。10年过后此会宅基地面临拆迁,老哥俩个都已经故去,大哥的儿子向二弟的
同村不同队的两家农户间闹出了一起。前些年,我家申请宅基地得到批准(从别人那转让得来,自己原本没有宅基地)。因为是农村宅基地,所以空在那,现在有人在上面建房。。。房子已经建成。现在自己该怎么办,房子算谁的呢?
甲与乙原为同村不同组的村民,因国家建设工程拆迁,甲取得一宅基地,乙也取得一宅基地,但甲此时实际已居住他村。乙因对自己所得宅基地区位不满意,与甲协商并经其同意后在甲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口头约定,未签订协议),乙已居住在此房屋中近十年。乙自己的宅基地后来已由其婿建造房屋。 问: (1)甲是否可要求乙搬出
我们家想在自己宅基地上建2层的楼房,我们没有侵害周围其他邻居的合法权益,可是“县执法队”工作人员却频繁来骚扰。我想他们之所以来捣乱是因为可能几年后我们这里要搬迁到“万人村”去,可是他们有权提前若干年就来捣乱吗?他们的行为违法吗?我们起诉他们有“胜算”吗?
我家20年前因为种种原因,我爸把农村老房子卖给他人,但是只是卖房子并没有提及宅基地,后来他们重建时,用我爸的身份证去办理的手续(是否说明宅基地仍归我们所有),现在要征地(不是他们欺人太甚也不打算要回)想要回宅基地,请问有没有这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