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平房是公有住房,但是有十五平方是属于我个人的,这十五平方没有产权证,现在公房转成私房了,我己经居住了近三十年,那十五平方是不是也算是有产权了呢?还有就是我家院子也用了近三十年了,如果动迁的话能给予补偿吗?
背景:一临街门面房,房产商二度开发要求拆迁。条件是拆一赔一,超过两年建筑期后按照每平方6元补偿损失。 1.只签订协议,不公正可以么 2.无法确定位置,在原有的基础上会后退几米。但不提供设计图纸或者施工图纸,如何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原先位置平行后移,大致位置不变。 3.签订协议时,需要标注面积不超过原有2平米,原
1.拆迁房的房屋产权证是我婆婆的名字,宅基地证明上有四个人有名字,我婆婆、公公、我老公,及老公的双胞胎哥哥。 2.老公、儿子我三人是独立户口。(我的户口是05年登记结婚时迁过去的.) 3.现遇祖房拆迁,得三套安置房。 4.老公的双胞胎哥哥之前已在别处拥有另一套别墅安置房.(当时地基是以十二万左右买来后自行建造的.)
我公司土地为原就业局所有,现政府规划要求拆迁,划为政府行政土地,视为划拨土地。原就业局却在2004年5月以出让土地形式卖给我公司。请问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该如何要求赔偿及处理安置?买下时没有土地及房产证。只有协议。协议上说就业局负责提供办理证件等相关证件的证明等却迟迟办不下来。现政府拆迁期限为6月24
房子是农村的,父母婚后建的,户主是我父亲,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婚了,对方有一个儿子。我有一个姐姐,奶奶健在。现在房子要被拆迁了,母亲把对方和儿子的户口都迁了过来,可以多分配一些。问题1,拆迁时对方和他儿子是否有权要求获得部分房产。2,拆迁后所得的房子是否可以一套写我的名字,一套写我母亲的名字。3,如
我有一套带院子的一楼老公房,临街,地段很好,很热闹,目前租给别人开服装店,月租大约2万,楼上同样面积的住房,只能借2500。如果拆迁,是否可以按照商铺拆迁的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时,村民组未经过全村村民签字同意就将土地卖出,这样做是否合法?结婚的女方将户口转到男方,但未得到自己应得的拆迁房屋费(35平方/人),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急需解决,望大家帮忙出一下主意,谢谢!重分悬赏 村民组表示,结婚满三年才可以得到那35平方,不满三年就没有,这样合法吗?针对这种情况
母亲把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按5份分给5家人(是在量房屋的时候写的5个人的名字,房子并没有过户)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其中我家三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农村,请问能得到赔偿款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想提问的问题是:父亲去世留下房子一套。现在房屋要拆迁,我们兄弟二人各有一套房子也要拆迁。这三套房子同在一个小区。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把父亲这套房子的各分一半,补偿在我们各自要回迁的房子的面积中。拜托了!
请问以前老人过世时的遗愿,把我原有平房财产卖个小弟弟,说是卖,也就算是给,就给了一万块钱,才过两三年,房屋拆迁,补偿好几十万,这种情况,我还有争取这笔钱的资格么,房照已经过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