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律师:
您好!我一个女同学在今年的5月份的时候,因为家庭暴力不得离开那个家!当时还是偷跑出来,只带了几件衣服和一点钱,其他什么也没有带!到目前为止,男方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她或是她的亲戚朋友过问她的事情!直到上星期她外婆去世她才回了老家!她父母一直在外地,这次也回去了,想是把她的这个婚姻问题也一并解决了。在办完她外婆的后事之后,就打电话给了她的丈夫,想要和解!刚开始还谈得好好的,同意和解,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说要离婚,还要女方赔偿他!!本来他们结婚时候的那些礼金(有6.7万,金银首饰什么也没有买),我同学都是以夫妻名义投资到了男方一个亲戚名下,可就在他们夫妻闹矛盾的那段时间,她去问男方亲戚关于撤资的事情,男方亲戚都以:生意亏损的名义搪塞她!不给一分钱,很有可能是男方已经跟那个亲戚说好,不要给钱给她!
请问毕律师:
男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是否应该是男方赔偿女方才对?怎样一个赔偿方法?
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同学维护她的利益!
两人感情不和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女方不能生育,去医院检查说是子宫异位!医生说是可以治愈的!但男方一直认定说是女方不洁生自好,在外面乱搞,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在去医院检查之后没多久,男方的父母也打过女方,而且有两三次,一家三口打她一个人!
请问没有离婚,欠条是打给我妈和我姐的,也得先离婚才可以起诉欠款吗?若协议离婚,他给我写个欠款依据然,写明欠多少钱,还款期限,然后去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你们说是起诉有保障还是协议离婚去公证处也行?若去法院起诉,我起诉离婚,我妈和我姐起诉还款可以同时进行吗?
本人结婚1年三个月,是经人介绍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婚前经常吵架,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女方父母经常教唆女方在家吵闹搞的无法生活,现有一女儿两个多月。想要离婚,有以下问题不明:1.请问离婚如何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2.如果不是协议离婚需要再额外的给女方经济补偿吗?3.之前吵架时女方母亲说要想 离婚就要给女方10万,
我有一个朋友善良老实,女,25岁,与一37岁山东男结婚,去年刚刚生了一男孩。男方在广州工作,女方回陕西生小孩子后一直留在自己娘家喂养小孩子。 男方一直以来都是很花心、到处勾搭拐骗其他妇女,且长期对女方当事人爱理不理,或者经常言语不和(男方经常找各种理由贬低或伤害女方心理,借此遮掩自己的作风问题),并经常
我接到执行庭的通知,让我归还离婚调解书上写明的73000元现金。执行庭给我算出5000元的债务利息,离婚调解书写明2010年10月11日付清。我接到执行通知书是12月14日。这个利息是怎么算的? 调解书未注明利息的问题
结婚一年半,小孩十个月,在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分居,原因是他在这两个月内经常夜不归宿,打手机不接或者关机。分居八个月间只看过孩子三次。现在每月给我生活费,我没有上班,但要上班也不困难。 针对我们的离婚,我想问: 一、孩子归谁抚养? 二、如果孩子归我抚养,我可不可以要求婚前他购置的房产归我? 三、如果不离
在孩子两岁的时候,曾经有家庭暴力,后来因为孩子小,所以还是一起。现在孩子五岁了,平时的日常开支和保姆钱之前都是我出的,还有孩子教育的钱,他只出房子贷款。他只近一年是他出的,平时对我和孩子也很少关心,孩子上学,上兴趣班都是我和阿姨接送,现在他看到了我和朋友的聊天记录,认为我感情有问题,对我拳打脚踢,要
主要情况(我是男方): 1、2010年9月9日结婚,目前育有一子,还不满一周岁; 2、有一套住房,房子是我婚前购买(付首付,有按揭),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 3、家庭总体存款约30万。 因为性格不合,处事方法和思想完全不一样,打算离婚,咨询几个问题: 1、孩子目前还不满一周岁,如果双方都想要抚养权,我在什么情
1.如法院已判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男方不在场可否给予办理? 2.如男方不按法院判决结果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3.诉讼费由谁来支付? 4.小孩已判给女方,但户口在男方,可否转移户口(男方不同意转户口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 5.出生证明等小孩相关资料由男方保管,离婚后如向男方索取未果该如何处理?
1、男方有过错,什么样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在其出租屋捉奸,可否作为有效证据? 2、男方曾对子女提及离婚、再婚的事情,对案件有帮助吗? 3、男方曾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期限超过一年,派出所已备案,保留当时被虐照片,对案件有影响吗? 4、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又复婚不到一年…现在女方有孕,孩子不确定是我的!现女方提出离婚,请问我们结婚时给女方的财礼三万,买房压金三万,能起诉要回吗?女方不同意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