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4月,我眼睛进入一个很大的异物,当时当地的医院没法取出,就到**院,取出异物,**院太挤了,没让住院,就回到当地医院,后来医院要做一个手术,说是越快越好,医生说做好手术能看东西,我们难决定要去哪里做手术好,医院催得很急,说不能耽误,我们又担心**院安排不上,就答应在当地医院做了,手术做了5.6个小时,
老人有两个儿子,自己每年有一万两千多的收入,两个儿子每人每月给老人100元赡养费,老人除去自己每个月花500元的生活费,每年剩下的一万多都给了小儿子。去年老人住院花了7000多,小儿子要求哥哥均摊这7000多的医疗费,哥哥说父亲自己的收入就够付医疗费了,不同意均摊。请问哥哥这样不均摊医疗费合法吗?
我爸在用人单位工作12年,工资1800左右.近段时间查出患有肝癌,可能与其长期工作有关,现在公司要求他先请2个月病假.那么病假期间有工资么?医疗补助费怎么算?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他工作12年.最近几年用人单位才邦买社保.补偿年限是按实际工作年限还是按买社保的年限?
我母亲因在医院诊疗过程中医院失误而去世,现已和医院达成赔偿协议,母亲单身一人,我也是单身一人。母亲走后留下一处房产和医院赔偿款两项财产。我得外公外婆建在,他们要求对这两笔财产进行分割,都要2/3.母亲生前的治疗费用和去世后的各种费用都是由我办理的,这笔钱是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去支付的。现在我住在母亲的房子
律师好:我是一名退休内科医生,有执业医师执政,退休后一直赋闲在家。由于前几年以药养医,医院收费较高,一些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有个头疼脑热,常来找我,我碍于情面,常给他们诊疗,前几天一位甲亢病人前来我处诊治,我按常规给他用药但发生了意外,虽经市人民医院抢救,医治无效死亡,经相关部门签定,我用药没错,诊疗
本人2010年2月11号在青岛现代船厂受工伤,2010年7月26日辞职,在辞职之前已经被认定工伤且伤残鉴定为十级,最近刚看到《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规定,我这种十级伤残的再辞职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因为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个规定且用人单位也没有提到相关规定,所以到现在辞职已经
本人家有一个门诊,前段时间晚上,已经关门,很晚的时候有人一个劲的敲门,问干什么的,说牙疼,让给他看看,就打开门了,然后用的药酒给他抹的,当时也不疼了,第二天,脸上起个包,给他用碘伏擦得,后来就留下了一个小痕迹,现在他来找事,让赔偿。这个属于赔偿的范围吗??
今天,我父亲在坊子新区心脏病医院作了血赏规和血流量的化验,出检查结果时,在两张化验单上却出现了的不同的性别,我觉得医院应该是个特别严谨的地方,来不得半点马虎,思来想去,决定去医院讨个说法,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求助理论支持!谢谢!!!
下列的问题算不算工伤?老板只支付了2万医疗费用就不再支付。该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在厂里打工。老板叫他开电池三轮车拉点货到别的地方。在到达地点的时候车都停住了。我朋友下车的时候忘记关电源了手还在油门上不经意的带动了油门。导致电瓶车往前开动压住了自己的腿。导致自己的小腿断裂和多处成碎片。请问这算工伤吗?。。。。。。
罗律师: 您好! 我父亲在07年的时候查出鼻炎癌症,当年就做了放疗并且化疗。但因为期间我父亲因为身体不适,所以中间停止治疗一段时间。身体好些后才又继续治疗。但是没有因为那段停止放疗而做相应的医疗调整,而按原来计划的量继续治疗。导致治疗后不到一年的时间癌症复发。在医生的要求下,我父亲做了手术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