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9年12月动迁,开发商说属于棚户区改造,我家平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签动迁安置协议时,上靠40平方米以内享受850元/平方米,想要在增加面积按市场销售价计算,回迁安置选房时按先后搬家顺序号选房,在协议上只有这些。并没有在签其它方面的约定。现在快回迁了,我家想增加到63平方米面积,开发商说不能增加了,当时签协议时没有约定要63平方米,就不能给了,只能按上靠的40平方米选房(也就是说选房最大面积不能超过4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在这我想请问一下开商这么办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要63平方米的回迁房。 请律师帮帮请答 在这里谢谢。
我家有99年区规划局给我批复的一个临时建筑准建证 面积62.16平方米 用途是库房(铁建筑)现在要动迁了,我可以还要库房吗? 没有房证 就一个临时准建证啊 还是区里批的
问一下 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 城市房屋拆迁棚户区没房照的20多年的老房子怎么回迁,按什么比例回迁,家有41.4平方米住房,回迁 楼房 最小面积是43平方米,我没有太高要求,自己家的住房多大就给我个多大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拆迁的时候你要是不同意 就是拆迁办,公安局,一起强迁这样能保证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吗?为什么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
我老公的爸爸妈妈早年以离婚,离婚时把房子一为二,其中一个20平的房屋归老公爸爸,但离婚协议说老公爸爸的那部分房产支付给儿子的各种费用。现在棚户区回迁 ,老公的爸爸同意把他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老公的妈妈也同意把她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请问,政策对这样的房屋有什么政策,这属于个人有两套住房不?那第二套住房怎么算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
我购买过住房,并且享受过单位的补贴,离婚后房屋归前妻所有,已办理房产过户。现在的妻子没买过房子,没享受过单位的住房补贴,且在单位棚户区内有住房(承租),我们结过婚了,请教一下她属不属于棚户区安置对象,能不能购买棚户区安置房?谢谢!
与城建局签完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后房子已被拆掉却不给回迁房告知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与格尔木市城建局签完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后房子已被拆掉却不给回迁房告知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我家现在在拆迁过渡期,本来这个月要回迁的,协议上的回迁地点是紫薇公寓,现房。今天动迁办打电话来通知我们明天去签字,说什么这个月的回迁房是三里亭的房子,如果不要就要签字放弃。我认为这个三里亭的房子根本在原来动迁时就没提到过,动迁办拿这个房源来代替紫薇公寓是不合理的,更不应该要求我们签字。签了就变成是我
我是2010年回迁的。当时开发商说不交天燃气初装费的不给钥匙。没办法就交了。现在大家都在找这个问题。听说商品楼给退,不知道回迁楼该不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