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时,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是财产男女方平分,但现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请问应采用什么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以后不能反悔。谢谢</p><p> </p><p> </p><p> </p><p>
我与前妻09年9月14日协议离婚如下:一,子女抚养(1)儿子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从01年1月始至儿子结婚止,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1000元(2)于10年3月1日前支付儿子40000元(3)从10年起每年支付儿子20000元至男方失业,每年于下年春节前一次性存入儿子指定银行。二,财产分割;坐落于XX房屋二套及附属车库一间,以上两套房屋
我与前妻09年9月14日协议离婚如下:一,子女抚养(1)儿子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从01年1月始至儿子结婚止,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1000元(2)于10年3月1日前支付儿子40000元(3)从10年起每年支付儿子20000元至男方失业,每年于下年春节前一次性存入儿子指定银行。二,财产分割;坐落于XX房屋二套及附属车库一间,以上两套房屋
我与女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协议孩子由我抚养,女方应得的50%作为孩子的扶养费、教育费、生活费。离婚后一个月女方起诉要求变更扶养权,重新分割财产。女方现出示了做了节育手术的医学证明,法院也表示会变更抚养权。我现在该怎么分割财产。
我与女方因感情不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孩子由我扶养,协议女方应得的50%房产作孩子的扶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离婚后一个月女方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扶养权,重新分割财产。在法庭上女方出具了节肓手术医学证明。法庭表示会支持变更扶养权。重新分割财产我该怎么办。
夫妻进行离婚协议时发现,男的有可能已经进行了一个财产转移,但是房子还在,公司也交给前妻的儿子管理,有一个以已经成年的女儿,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在家里,而且怀疑男方在外面有孩子,怎样才能确保女方能拿到自己应该的财产 房子因为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又要怎么分了?公证可以吗?
我的父母在四年前协议离婚。协议大概内容就是二套房子中的一套以极财产归我母亲所有另一套归我妹妹所有,我父亲有居住权。我父亲在离婚前因为我父亲感情出轨投资失败。产生的10多万债务由我父亲独自承担我的弟弟妹妹由我母亲抚养,我由我父亲抚养。签离婚协议时我17岁但是因为我是一级残疾没有民事能力他们并没有征求我的意
我有个女方亲戚在2010年4月份协议离婚了,因为文化程度比较低所以协议书是民政局代写的。不知道为什么该协议书一点也没有提及房产的分配和一个加工厂的问题,就这样草率离婚了。我想问一下,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重新分配吗?谢谢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没有分配,现在男方要在今年6月结婚,女方自己带着孩子,男方也没给抚养费什么的,请问现在女方要求分配财产,可否?
夫妻双方在婚前制定不管如何愿意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前提男方买的房子,在双方自愿签订离婚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如果男方主动提出离婚,房子则归女方或者双方平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双方签字或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