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07年10月19日在银行存了3300元一年定期,后将存款单交由我保管,我不知何时何原因将存单丢失,在2009年3月我才发现存单丢失,经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查询,发现钱被人在2008年10月20日取走了,我和我父亲到当地邮政局进行查询取存款时的手续,发现在取款时的客户签名写的字不是我父亲的笔迹但是我父亲的名字,另外还有一张银行的加密单也有我父亲的名字也不是我父亲的笔迹,现在我想为我父亲讨个公道,由于没有存款证据了,现在就是想上法院立案申请做个笔迹鉴定也无法立案,我该如何办?
由于身份证遗失,暂时无法办理个人银行帐户。 有什么合法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声明书或证明书证明自己授权公司把工资打入别人帐户,而且让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后顾之忧?书写格式是怎样? 又或者有什么其它妥当的解决办法? 分全给了,提前感谢! 感谢下面二位专业人士的回答,但是抱歉,我理解为写一张标题为《申请书
想租门市房,但那门市房也是别人租的,以后也会拆迁,怎样签合同?
律师:你好! 前几天看好一门市房,跟那门市房的老板商量后才知道房子是他租了别人十多年的,以后肯定会拆迁,我想租几年!那老板说合同跟他签就行,我知道这必须要房主同意,说不定什么时候也会拆迁,就是想知道合同怎么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需不需要找第三方公正一下?谢谢!
一个朋友借钱一直没还,想通过调查身份证号获得他家庭详细地址,但是要怎样的条件才能调查了。当初借他钱没有写收据,只有存款单,这样对于债务的追回有利吗?
因合同纠纷退还款项后甲方钱已经还乙方,但甲方收条没收回,有银行转帐记录。甲多次找乙退还收条,乙方不肯并且说要起诉甲方未还款。甲方该怎样提供有效证据,电话录音能成为证据吗?乙方发给甲方的短信帐号(要求汇入银行的帐号),还有汇款后甲方发给乙方的钱已汇的信息是否能成为证据。
两年半前我意愿做了朋友的担保 那时银行说我没有担保记录或借款记录 合法当了朋友的担保借款了 现在朋友的借款快还清了 我准备自己贷款 银行说因为我朋友按时还款 且未还款只剩5000左右 所以我可以按比例贷款的 可真要贷款时银行说我做了另外一个的担保 已有四年了 不让我贷款。 身份证复印件是我的 但非我的签字
父母去世,兄弟否认取了父母的存款。 在银行取款的时候,不是要签名吗?这些单据银行保留多久? 我应该如何申请保存这些证据,为日后可能的官司做准备? 取钱的时候,不是要在银行的单据上签名吗? 这些单据银行保存多长时间?
我父亲在2007年10月19日在银行存了3300元一年定期,后将存款单交由我保管,我不知何时何原因将存单丢失,在2009年3月我才发现存单丢失,经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查询,发现钱被人在2008年10月20日取走了,我和我父亲到当地邮政局进行查询取存款时的手续,发现在取款时的客户签名写的字不是我父亲的笔迹但是我父亲的名字,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