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两套房子,后来母亲去世有何继母结婚,结婚有20多年了,现在这两套房子是我父亲的私有财产还是俩人共有的?
新婚姻法执行前的婚前财产是否延续旧法,以下情况是私人财产吗?
房子是公房,父母93年离婚,离婚后约95年转为私人房产,户主是父亲,后来父亲99或者98年娶了继母,这个好像是新婚姻法发布以前的事情,按当时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在共同生活8年后将变为共有财产,现在都10年了,但新婚姻法对此项规定有了修订,婚前房产不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我想请问,新婚姻法发布前的这种婚前财产也按新法
您好,父母贷款于2001年买的房,房贷由我父母交,一家三口住。2002年拿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2005年结婚因为小孩的原因住了一年。期间女方没有任何的贡献,我在房贷上也没出过钱。虽然我是还贷人,但还是由我父母还贷款一直到现在。像我这样的情况,在不动产买房时有购房合同和发票可否作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 另外
如被起诉人得到近亲的死亡赔偿金后,能不能做为个人财产来强制执行
有一个离异的人欠我一笔钱,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没有可执行财产。近日,因债务人的儿子意外死亡。据所知,债务人可从中分配到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请问,这笔死亡赔偿金能做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吗?能清偿此前的欠款吗?
被执行人拥有死亡抚恤金的一部分财产 能否作为他个人财产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 无财产可执行 但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费等 费用里 有被执行人的一份 能否做为强制执行的个人财产来执行? 此些费用 已经在终审判决书上写的很明确 不属于遗产范围 法院不予以处理 那既然不属于遗产 这些费用算什么?既然有被执行人的一份 应不应该算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 拿来执行?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并在银行贷了款。如果我的房产证领证日期,在结婚证日期后的,这房产是归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交定金,开发商开的收据,婚后签订购房合同并交契税,购房合同签的男方的名字,购房款为公婆和我们一同出资,现在还没交房,没有办理产权证,请问按照新婚姻法解释这个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那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那么我想问: 1,余款由男方按揭或付清,财产是不是男方个人财产? 2,余款由夫妻还贷,是不是依然是男方个人财产,对女方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3,余款由夫妻共同财产付清,是不是同样是男方个人财产,对
按新婚姻法规定,婚后贷款买房,房证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贷款买房(首付是向男方家借的)房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共同还房贷4年,离婚的话,房产是共有的吗?
限购令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拥有房屋不能超过2套以上,但新婚姻法规定房产证上是谁名字归谁,不属于共有财产.那么假如一个家庭男方拥有两套房子,且登记是男方名字,那么女方即使自己有积蓄也没有机会买属于自己名义下的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