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4个多月辞职了,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没给我发补助(吃住补贴),因为公司不管吃住,说是每月补助300元,也没给我开辞职证明,我向他们要了几次他们都不给我,还让我去开个假证明,我现在转社保都转不了,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正式上班有4个多月,11.9号我书面提出辞职了,就在家里等公司给我办理离职证明,现在等了近一个月,公司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还有我的工资,说是本月5号手续跟工资一起拿(每月5号发工资),现在我问他们5号是否可以拿,他们居然说7号再联系(5号周六)。 之前不给我离职证明的理由是要等国安局跟我谈过之
试用期辞职了,但是走的时候当月的工资没拿到,人事说次月发薪日会发。我让人事开个辞职证明书给我,在辞职证明书上证明次月会把工资发我,但是他以试用期没办理录用,不肯开,我怕公司会拖欠这个月的工资,在没有辞职证明书的情况下,要是公司拖欠工资能有什么办法?
律师您好,想请问下,如果私自伪造公司公章然后打印辞职证明的话,这样会违反法律吗?具体会有什么后果了?这里只是弄一个辞职证明(想把工作时间改长点)没有别企图。所以我想提前知道,这样做的话,会有什么处罚呢?
你好,我是10月8号跟主管提出的要离职,然后主管说跟老总和人事部说,最后到13号才让我发出辞职信。人事部也同意了我的辞职,但要30天后才办理。 11月12号人事部让我交接完工作,走人了。但是当时说人事部经理不在,不能盖章所以没给我离职报告,叫我今天(周一)去拿,但是今天我给人事部经理打电话,她说我之前的辞职理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设备制造企业,职位为公司的客服人员,为了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客服人员经常会从公司预借一定量的设备保障用,属于为公司负责的性质,不属于个人因素。 我2010年初进的公司,公司让我接手一个老客户的客服工作,原来的同事为了转岗,将他个人借领的设备账转到了我的名下,于是我就欠了公司一定量的设备。
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拿到公司进京指标,但是由于个人原因打算回老家一个学校教书,公司要我们交7万的培训费(当时是签了培训合同,但是公司没有给我做任何培训),我们的劳动合同上工资只有1500(实际工资远高于1500),公司平时拖欠工资,保险是最低的,没有公积金,像这样的要求,我上诉我成功的概率有多大?是否需要
签了3年合同,3个月试用期,在第4个月的时候提出辞职,因为事情确实急迫,在跟公司沟通之后交接完工作,一共3天内就走人了,事后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态度比较恶劣!可是在交接走人之前公司都是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的,现在说要追究我的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