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里面的时候,一个女人从我旁边走,过骂了我然后我就和她对骂了,路人看见把她劝走了,没过几分钟她又回来先动手打我后来我们两个人就撕打起来了在无意中我把她的额头打伤了事后她的额缝了八针我的面部也被抓伤但没有去医院检查. 我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如不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前天朋友的车因交通事故放在一家修理厂修理,因我懂修理所以朋友让我过去看看。我带了一位修理工到修理厂去看车。这是我电话响了,等我接完电话发现修理厂的负责人正在骂我带的那位修理工。我听了很生气找他说理,结果被他打了。我出于本能还手和他厮打在了一起。一会他们厂里出来了七八个人一起围攻我。完了之火我想报警,
我弟弟的朋友给他打电话说受气了,叫他去帮忙,我弟弟就去了,他朋友就发给他们镐把,把别人截下,我弟弟他们就把他们打了,(我弟弟自始至终没动手),当时打得不轻,有6个人动手术了,(我弟弟一前因棒朋友打架取保后审过)请问这样我弟弟会手怎样的处罚?我弟弟只是参与了,没动手。
我有一个已满18周岁的堂弟,昨晚跟人打架,对方在将他打伤之后准备离开,刚走不到100米,我堂弟因为气不过,便开上他自己租的一辆小车将对方撞倒,把对方的腿给撞断了(应该是粉碎性骨折),已经报警了,双方也都各自在医院治疗,我想问问,我堂弟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对方起诉,我们将赔偿那些费用??
我朋友在厂里开叉车,那个管叉车(被打的那个)的说开慢点,后来就发生口角打架。后来把同事脸部打伤住院!双方都跟厂方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被打的那个是属于工作职责而管理叉车!厂方不应该承担医药费用?我朋友要全部承担吗? 请您帮帮忙!
别人先出手打伤我,我还手后把那人也打伤了,他的伤势比我重,有五处伤口逢合了16针,我头上也有一处伤口没逢合,现在派出所说不管谁先出手,不管谁对谁错,伤势重的可以告伤势轻的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