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位朋友在1998年合伙经营一家网吧,在2001年底朋友退出,留下我继续经营该网吧至今。朋友退出时我们已经将网吧的债权,债物进行了清算。由于是朋友关系,所以我们开办网吧时和分开时都没有签订书面的证明。2001年朋友退出后,没有参与网吧任何经营活动,也没有任何的经济关系。2010年10月,朋友因病去世,由于我经营的网吧证件法人是朋友的姓名,朋友的家人向我索取证件市场价值的一半(我们这网吧证件的黑市价格是11万左右),当时朋友在的时候办理了文化经营许可证,他离开网吧后我自己先后办理了公安的证件和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证,请问下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谢谢
问题是朋友已经去世了,网吧证件的法人名字还是他。如果要办理的话,他的家人要证件的一半价值,否则不给我办理,怎么弄啊,谢谢
2001年2月本人经营网吧。当时,本人首先向文体局缴纳了守法经营保证金2000元,并向公安局缴纳了1000元刷卡监控金并得到公安部门的网吧编码,同时参加了网安培训和消防培训。2002年1月8日,公安机关向本人颁发了《福建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营业场所,法人代表为本人。期限自2002年1月8日至2005年1月8日
好 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干了一个网吧 当时我投入现金50万元 他有网络经营许可证及机器若干台 作价60万 现金40万 因为当时关系比较好 没有签订合伙协议 只有口头协议 但我能证明我的出资 他也不否认我们的合伙关系 有录音资料 当时说好不论盈利还是亏损 各自都承担50% 最后网吧出售也按照盈利和亏损的方式分配 如果网吧整体转让
本人在2002年与表姐在江西都昌蔡岭合伙开办了家15台电脑的网吧,网吧证的法人代表是我母亲的名字。在2003年表姐想加电脑数量,因为我没钱投资,表姐就一个人买了20台电脑,在一个店里面单独经营,共用我们的证件,与我商量过,本人也同意借与她用。在2003年下半年左右的时间,因为竞争的原因,当地四家网吧经另外一个人牵头
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出资开的网吧,并且签有合伙合同,里面写清楚了投资的多少钱,按多少比例分担盈利或亏损,现在网吧营业一年多了,他们却以我的出资不够为理由,间接的想让我退股,并且减少我的股份,请问这样的情况 我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网吧纠纷案件 详细经过如下 事情出在市中心一个规模很大的网吧,在所有的电脑里都设置一项只属于个人的功能,叫“个人专用磁盘”,就是类似个人U盘, 来上网的人可以自行注册帐号密码任意机器登陆,限定127M空间,上面只有标注30天内不登陆的帐号将被系统自动删除的警告。 可是我的个人专用磁
请问网吧证件转让后其地域的合法性问题: 就是指在自治州内的合法证件是否全州通用?(假设在自治州内A市买的合法网吧证件到自治州内的B县区域内是否可以合法使用)
您好 !我们现在接手一家网吧,合同上写明,整体转让价格为60万,先给1半后经营权交接。剩下的等所有证件变更完后再给,所有费用由原来的公司支付。但是就在接受2个月后证件还是变更不了。说文化局过不了。可能就不卖了,可是再这2个月里我们已经后续投入接近30万了,现在他们说大概不卖,我们怎么办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结婚一年我们就过不下去就想离婚了我老公家在镇上但是开发商看中了那块地刚好开发到公婆给我们的那个院子 就像别墅一样 现在赔给我们4套房子加入我们现在离婚了有没有我的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