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补充新证据。 在一审时我提供证据不足,如今在二审时补充上新的证据,但这些新证据发生时间是在一审开庭前的,请问我仍可以补充吗? 一审时既不是因为法院程序错误,也不是认定事实不清,更不是引用法律错误,而是我一审时提供证据不足,请问这种情况是直接在二审法院处理还是发还一审法院重审呢?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被批准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上海劳动仲裁,在设定的举证期内,收到被诉人的答辩书和证据后,为了针对对方的证据观点反驳,想补充证据,但这时候,时间已超过设定的举证期,申诉人,能在首次开庭时,补充证据吗?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仲裁裁决书证据不够,要上诉,需要什么流程,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而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时说好过段时间就发工资,结果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发,还要扣钱(以前一个同事被扣掉半个月工资),做的是网络方面的工作,所以书面证据不多,现在申请仲裁后,仲裁以证据不够为理由打回来了,因为工资农行网银转账,但是没写公司名,也查不到账号,网上的那些内容人家不信,门禁卡虽然
曾经在一家非当地私人企业工作,因和老板发生矛盾离职两年后,老板实施报复,说我侵占了他的财产,拘捕于企业地,但因证据不足刑事撤案,在满两年的前几天又以此事起诉于我所在地的法院,并有两个我不认识的被告说和我一起做的侵占财产一事,我以撤案报告做辩护证据,但法院没认可,却以那两个被告的证词以盖然性判我归还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