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是一家济南的建筑公司淄博分公司,从2012年六月份入职公司管理人员(不是农民工),公司所有员工均没有劳动合同,工资一年发三次,年底结清,为员工从济南缴纳五险,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承诺的一些补助从未发放过,去年年底工资未完全发放,2015年1~5月的工资也没发放,共计25000元左右,原因是去年开发公司拖欠我公
15年4-5月工资未发放,15年至今社保欠费 本人6月已口头离职,但因为欠交社保,未办离职,离开公司的时候,老板一分钱未给,称10号结清所有(工资社保) 公司每天有不同的人找老板讨钱,据说老板欠外债几千万,公司银行账户已冻结,房产汽车皆已抵押 本人曾咨询本地劳动仲裁,仲裁称属于劳动监察管理,本人又咨询劳动监察
我与单位签訂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每月只发待岗生活费,现在我快要退休了,发现单位还在外聘工人。单位期骗我,我如何讨要十年的工资差额。 我单位是由南京机电产业集團的下属企业,工资支付由南京机电产业集團负责,是完全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机电产业舁集团要求有法律裁决才能支付。
从8月份入职公司,11月份开始到现在,一直不发工资,并且之前公司的老员工也在投诉这家公司,他们的工资及保险也都没有发,在此情况下,我应当用什么样的办法,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力呢???希望在此可以得到中肯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