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2007/6/5)为了买房预先向女方写的借条20万,2007/7/25由女方的亲属用银行卡直接划账24.9万到房产公司账户。现(2009/8/20)女方要求分割财产,不仅要求归还亲属的24.9万,还要求男方归还20万借条的款项。这样重复计算将严重损害男方,但在法律上是否有办法驳回女方的无理要求? 另外,借条上没有标注还款期限,现在该借条是否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
首先在此感谢大家的回答。我是上海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进一步的指导。
1.借条的内容是:
借据
兹因购买“***”住房向**(女方名)借款贰拾萬元(人民币200000元)。特立此据。
借款人:***
06/05/2007
该款项并没有到男方的手里,是在2007-7-25由女方持亲属的银行卡在房产公司售楼处直接划到房产公司账户。
2.划账的凭条上是女方代签的亲属的名字,而且有几张签名还是签错的。这本身是否有效?
3.同居共同生活的开始时间是2006-10,结婚登记时间是2007-10-1,产证是2008年拿的,证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
我想问下,亲戚要借款,但是很特别的是,(他要买房,首付要向我们借,然后每月的贷款还款也要我们帮他还就算是借给他的)我不知道怎么写?请帮忙谢谢了
请10几年钱,我父母招亲戚借过3万元钱。月息3分的。在2002你左右就换清了。但是要借条的时候。他们说找不到了。就没要回借条。现在他有拿借条找我们要钱了。请问那借条还有法律效率吗? 谢谢你们的关心。请问一下。那个借条有没有过期一说。。当时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分批还了好几次给他们。但是没叫他写收条。现在要找
10几年钱,我父母招亲戚借过3万元钱。月息3分的。在2002你左右就换清了。但是要借条的时候。他们说找不到了。就没要回借条。现在他有拿借条找我们要钱了。请问那借条还有法律效率吗? 谢谢你们的关心。请问一下。那个借条有没有过期一说。。当时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分批还了好几次给他们。但是没叫他写收条。现在要找还
怎样找“胁迫”状态下的证据呢,当时只有我和他两人,没有人能证明啊。。如果我把和他的对话录下来能不能算是证据呢?还有我们这个算“事实婚姻”关系么?(他在我的朋友面前都承认我是他老婆,还发了喜糖),他是不是“重婚罪”呢?还是可以算“诈骗罪”?,我都有保存我们之间的短信和照片,能算证据么?我还需要提供哪些
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钱,为防止他发生意外(当然是最不希望的),这笔钱能不能通过借条上写明的附加条件追回。比如写明如有意外,我作为他的第一债权人享受他所有财产的(有房本,未结婚)优先受偿权,还是应该怎么写。
我和妻子在2010年9月买一处商品房,当时给父母要了10万元,用于付首付。今年(2011)我们补写了借条,因记不清父母去年把钱给我们的日期。借条是这样写的“我(姓名)和妻子(姓名)于2010年买房,借我(父母)钱拾万元整。借款人是我和妻子共同的签名,日期是我们补写借条的时间”请问这个借条具备法律效益吗?
我的店铺转让给我朋友了。价格11万,可她因为资金紧张,先付我6万,还有3万的货款也就是还有8万块没有付清,这种情况是写欠条还是写借条好呢?要不要公证?如果要公证,要到深圳龙华哪个部门公证呢?急!!谢谢
你好,我和我老婆结婚后买了房子,我私自向我妈妈借了10多万,没有写借条,但有转帐凭证,房产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老婆要加上她的名字,她又不肯和我一起写借条给我妈妈,说作个证明人,如果以后要离婚的话这借条有没有法律效果